索引号: 532726-/2020-0902001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西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时间: 2020-09-02
名称: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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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西政办发〔202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全县大气质量持续好转,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现就做好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2月以来,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形势十分严峻。根据监测数据显示,全县空气质量指数(AQI)呈上升趋势,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若不及时采取措施,极有可能会出现污染天气。究其原因:一是持续干旱、降水量少,逆温现象突出,静风、少雨、逆温,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二是当前正处春耕时节,群众焚烧秸秆等生物质燃烧引起烟尘污染;三是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生物质燃烧烟尘、餐饮烧烤油烟、汽车尾气及工业废气等污染物,是造成西盟县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主要因素。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县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县不发生污染性天气,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强化措施,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一)进一步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落实所有纳入监管的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扬尘管控措施,提高施工现场围蔽功能,确保文明施工。要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全县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积极推行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实行道路保洁冲洗责任制、落实沿街店面“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城区每天进行两次彻底清扫,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确保城区道路及道路两侧清洁无死角,无焚烧垃圾现象。每天对城区主要道路洒水降尘作业2次,对重点部位路段进行冲洗,遏制城市环境卫生扬尘污染。明确责任领导人和具体责任人,建立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对城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餐饮业进行排查,积极引导经营户规范经营,并安装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油烟净化设施。禁止将油烟排入城市地下管道,全面禁止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建立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特别是县城和勐梭镇周边地区,严禁该区域范围内任何时段、任何地点出现垃圾焚烧现象,坚决查处违规行为。坚持疏堵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强化火灾防控,暂停实施计划烧除,采取其它清除措施,更加科学环保地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持续推进机动车尾气源防治。继续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治理,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严格查处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导致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泄漏、洒落的车辆和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从源头减轻道路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

(五)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全面排查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放企业,加强重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维护,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的日常记录,保证数据准确;加强督查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县内散乱污企业并责令其整改落实,加强网格化管理,对全县重点涉气企业监管,防止环保设施违规停运及违法排污情况发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

(六)加强精确监测预警预报。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要高度重视空气质量变化,及时掌握各污染物浓度指标值的变化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县气象部门要准确预测未来至少1周的气象变化情况并及时报至县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便于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瞄准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制定本辖区本单位下一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住工作重点,拓展治理范围,厘清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清单,逐项逐条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

(二)强化部门联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上下联动,加强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力提升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综合能力,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督查重点,对照本通知所列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导计划,开展常态化监管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要对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开展督促检查,定期向县环境攻坚领导小组报告各项攻坚任务进展情况,切实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治污责任落实。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内容、工作进展、政策解读宣传,满足公众知情权。尤其要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污染天气管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措施的解读,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实施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动员全民参与监督,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行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西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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