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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县2019年 创建普及普通话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发〔2019〕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盟县2019年创建普及普通话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1.西盟县2019年创建普及普通话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 2.云南省创建普及普通话示范村(行政村)评估标准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西盟县2019年创建普及普通话示范村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落实《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的通知》(教语用〔2019〕9号)和《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落实推普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19〕14号)精神,根据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推广普通话及素质提升工作的通知及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普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推广普通话及素质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西盟佤族自治县2019年创建普及普通话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普及普通话示范村的目的意义 开展“创建普及普通话示范村”行动,旨在克服普通话普及“短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直过民族”及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普通话普及程度,提升民族地区青壮年的普通话应用能力,消除民族地区人际交往和对外交流中的语言障碍,为实现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语言支持。 二、创建范围、目标及完成时限 (一)创建范围、目标: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推进,2019年创建普及普通话示范村9个,分别是勐卡镇莫美村、勐卡镇莫窝村、新厂镇永广村、新厂镇代格拉村、力所乡图地村、翁嘎科镇班弄村、翁嘎科镇龙坎村、勐梭镇他朗村、勐梭镇里拉村。 (二)完成时限:10月15日。 三、创建标准 (一)全村18-50周岁青壮年劳动力人口能听懂普通话(汉语),能用普通话(汉语)进行沟通交流,全村普通话(汉语)普及率达到95%以上。 (二)全村适龄人口普通话的认同度和使用频率不断提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及相关人员在必要场合能够带头使用普通话。 (三)积极组织动员不通汉语青壮年参加普通话培训、学习,参训率达到100%。 (四)在村寨醒目位置悬挂推普宣传标语,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受群众欢迎的推普活动,营造推广普通话的氛围。 (五)推普助力全村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文化活动开展、脱贫技能培训等方面有实效。 四、创建步骤 (一)调查摸底。2019年7月15日至8月31日通过实地考察、走访排查,对不通汉语(普通话)家庭、人员登记造册(摸底人员必须是18-50周岁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不含初中)。 (二)分周期开展创建。一个周期为3个月(7月15日至10月15日),在一个周期内通过培训、一对一帮扶、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等方式,进行创建。 (三)考评验收。创建工作结束后,由创建村按《云南省民族地区普及普通话示范村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进行初步验收,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乡(镇)人民政府向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申请进行县级验收,由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县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汇总后上报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由普洱市教育体育局认定并报云南省教育厅语言文字管理处备案。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创建普及普通话示范村”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活动实施的主体,各村支书、村主任、村民小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县教育体育局、县扶贫办、目标示范村所辖乡镇的中心小学、村级小学、各“挂包帮”单位、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要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整合力量,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普及普通话示范村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农村特点,开展推普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活动,组织“普通话上街下乡进村寨”“小手拉大手,推普路上一起走”“推普好家庭”等活动,营造浓郁推普氛围。 (三)开展共建帮扶。乡(镇)人民政府、中小学、各村小学要采取有力措施,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共建帮扶村委会开展普及普通话示范村创建工作,提供培训师资、创建氛围营建、创建档案资料整理归挡等支持。 (四)突出重点,合力推进。以重点人群、重点家庭为突破口,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帮扶活动,要充分发挥学校的示范辐射和师生的主力军作用,形成“学校—家庭”“教师—学生—家长—村寨”的推普工作格局。 (五)注重创新,提高效率。开展普及普通话示范村建设要立足乡情、村情,围绕当前扶贫攻坚大局,积极探索新形勢下农村推普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推普与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有机结合,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2: 云南省创建普及普通话示范村(行政村)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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