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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将西盟佤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纳入定点管理的公告
根据《普洱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医保发〔2021〕63号)、《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普洱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准入评估工作通知》(普医保发〔2021〕85号)文件规定,西盟县医疗保险中心应申请对“西盟佤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保定点资格进行了核查评估,并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已满,符合纳入条件,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 特此公告。
西盟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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