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监督索引号53082900932800000 西盟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西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脱贫攻坚政策研究等。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4.负责县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县以上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配合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 5.指导开展产业扶贫,扶贫贴息贷款、到户贷款、农村危房改造、革命老区开发、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6.负责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定点扶贫工作和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 7.负责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扶贫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批示、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研究制定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8.完成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扶贫办为独立核算的行政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扶贫办的精心指导下,西盟县扶贫办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各级扶贫会议精神,坚持从政策宣传、底子核实和帮扶措施细化、机制完善等方面着手,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实,促进了脱贫攻坚步伐迈出有力、走得稳健、取得实效。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一)扶贫办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 坚持深化改革,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坚持有保有压,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保障正常运转、基本公共服务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坚持全面完整,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坚持公开透明,细化预算编制,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预算评审论证;坚持讲求绩效,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预算管理绩效。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体现国家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做到编制方法科学、程序规范、内容细实、定额体系健全、支出项目公开、标准相对统一、资金分配公开透明。依法接受人大、审计部门的审查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保障重点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公共财政基本职能,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优先保障人员支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保证民生需求;分轻重缓急,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安排项目支出。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 3.综合全面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部门和单位的各项收支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在预算之外留有任何收支项目。坚持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4.零基预算原则 部门和单位按照当年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在政策范围内合理安排支出。支出项目和数额应依据部门和单位工作量并结合财力实行零基预算。 (三)编制办法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三年扶贫中期规划。 1.基本支出预算 包括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支出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按县财政供给人数及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和口径进行编制。具体内容有: 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指基本工资之外,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人社部门批准的津补贴或绩效工资。 社会保障缴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活补助。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职工遗属补助。以上生活补助费由相关单位按规定标准负责编制。 医疗费。职工医疗保障经费。 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工资总额的12%安排。 奖金。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给予年终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励。 (2)公用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基本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公用支出。只做工会费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在保证工资发放及党政机关基本运转的前提下,结合财力及非税收入情况,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1)项目支出编制内容 人员公务费、平台租车费用、小车经费由财政按标准提取;扶贫部门经费预算30万元、县脱贫办保障经费100万元。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扶贫办。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13638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63807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363807元,其中:本年收入136380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3807元(其中本级财力136380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总支出1363807元,其中:基本支出1363807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363807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53393元,下降24.95%。 1.213(类)05(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105831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0869元,下降0.9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务费、车辆运行费、工会活动费、遗嘱生活费等。 2. 208(类)05(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8352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352280元,下降80.8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 208(类)99(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2313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13元,增长77.92%。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费。 4. 201(类)11(款)***(项)2019年预算数为172143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542元,增长2.1%。主要用于:各项医疗保险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63807元,项目支出0元)。 1. 213(类)05(款)2019年预算数为1105831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105831元,项目支出0元)。 2.208(类)05(款)2019年预算数为8352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3520元,项目支出0元)。 3.208(类)99(款)2019年预算数为2313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313元,项目支出0元)。 4.210(类)11(款)2019年预算数为172143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72143元,项目支出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单位)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元,主要用于……。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扶贫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380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4%。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1817200元对比减少453393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住房公积金未批复,退休人员只批复生活补助部分。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扶贫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0元对比无变化。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3318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5018元,增长5.68%,增长原因为脱贫攻坚工作保运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2019年部门(单位)政府釆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0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是/否安排购置车辆,是/否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是/否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元。主要用于: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70000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12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增加)0元,同比下降(增加)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较2018年的0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0000元,较2018年的120000元相等。主要用于接待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工作(范围)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00元,较2018年的50000元相等。其中:购置经费0元、运行维护费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工作(大致范围)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900932800111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西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脱贫攻坚政策研究等。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4.负责县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县以上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配合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 5.指导开展产业扶贫,扶贫贴息贷款、到户贷款、农村危房改造、革命老区开发、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6.负责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定点扶贫工作和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 7.负责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扶贫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批示、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研究制定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8.完成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扶贫办为独立核算的行政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扶贫办的精心指导下,西盟县扶贫办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各级扶贫会议精神,坚持从政策宣传、底子核实和帮扶措施细化、机制完善等方面着手,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实,促进了脱贫攻坚步伐迈出有力、走得稳健、取得实效。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一)扶贫办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 坚持深化改革,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坚持有保有压,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保障正常运转、基本公共服务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坚持全面完整,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坚持公开透明,细化预算编制,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预算评审论证;坚持讲求绩效,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预算管理绩效。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体现国家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做到编制方法科学、程序规范、内容细实、定额体系健全、支出项目公开、标准相对统一、资金分配公开透明。依法接受人大、审计部门的审查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保障重点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公共财政基本职能,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优先保障人员支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保证民生需求;分轻重缓急,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安排项目支出。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 3.综合全面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部门和单位的各项收支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在预算之外留有任何收支项目。坚持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4.零基预算原则 部门和单位按照当年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在政策范围内合理安排支出。支出项目和数额应依据部门和单位工作量并结合财力实行零基预算。 (三)编制办法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三年扶贫中期规划。 1.基本支出预算 包括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支出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按县财政供给人数及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和口径进行编制。具体内容有: 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指基本工资之外,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人社部门批准的津补贴或绩效工资。 社会保障缴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活补助。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职工遗属补助。以上生活补助费由相关单位按规定标准负责编制。 医疗费。职工医疗保障经费。 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工资总额的12%安排。 奖金。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给予年终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励。 (2)公用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基本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公用支出。只做工会费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在保证工资发放及党政机关基本运转的前提下,结合财力及非税收入情况,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1)项目支出编制内容 人员公务费、平台租车费用、小车经费由财政按标准提取;扶贫部门经费预算30万元、县脱贫办保障经费100万元。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扶贫办。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13638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63807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363807元,其中:本年收入136380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3807元(其中本级财力136380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总支出1363807元,其中:基本支出1363807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363807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53393元,下降24.95%。 1.213(类)05(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105831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0869元,下降0.9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务费、车辆运行费、工会活动费、遗嘱生活费等。 2. 208(类)05(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8352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352280元,下降80.8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 208(类)99(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2313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13元,增长77.92%。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费。 4. 201(类)11(款)***(项)2019年预算数为172143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542元,增长2.1%。主要用于:各项医疗保险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63807元,项目支出0元)。 1. 213(类)05(款)2019年预算数为1105831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105831元,项目支出0元)。 2.208(类)05(款)2019年预算数为8352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3520元,项目支出0元)。 3.208(类)99(款)2019年预算数为2313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313元,项目支出0元)。 4.210(类)11(款)2019年预算数为172143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72143元,项目支出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单位)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元,主要用于……。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扶贫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380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4%。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1817200元对比减少453393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住房公积金未批复,退休人员只批复生活补助部分。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扶贫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如***等开支。(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0元对比增加(或减少)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3318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5018元,增长5.68%。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2019年部门(单位)政府釆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0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是/否安排购置车辆,是/否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是/否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元。主要用于: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70000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12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增加)0元,同比下降(增加)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较2018年的0元增加(减少)0元,主要是由于0工作导致增加(减少)。主要用于开展0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0000元,较2018年的120000元增加(减少)0元,主要是由于扶贫开发工作导致增加(减少)。主要用于接待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工作(范围)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00元,较2018年的50000元增加(减少)0元,主要是由于扶贫开发工作导致增加(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元、运行维护费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工作(大致范围)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900932800111 |
||||||||||||||||||||||||||
附件【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418102919108.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