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023/20250711-00002 公开目录: 统计信息
发布机构: 西盟县统计局 发布日时间: 2025-07-11
名称: 西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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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西盟县统计局

西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526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普政发〔202322号)和《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西政发〔202325号)要求,西盟县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各级普查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普查各项工作扎实有序、高质高效推进顺利完成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任务。普查全面摸清了西盟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经济家底,客观反映了西盟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效。

一、普查主要目的和主要工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情。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西盟实践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西盟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12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是普查准备阶段,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开展单位清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宣传动员,做好物资保障等工作;二是普查登记、数据处理阶段,开展普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验收、数据质量抽查等工作;三是普查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和总结阶段,开展普查公报发布、普查年度国民经济核算、普查资料开发、总结成效等工作。目前,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已经顺利完成,进入普查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和总结阶段。

二、普查主要特点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抓实工作保障西盟县人民政府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纳入重点工作,由政府主要领导直接调度,分管领导重点抓、着力推。及时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县、乡(镇)两级成立纵横联动、运转顺畅的组织实施体系,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行业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尽责,通力协作配合,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执行普查流程科学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云南省实施方案》,坚持选优配强原则,多措并举开展分类培训指导,规范有序实施单位清查、现场登记调查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

坚持科技创新赋能,提高普查效率。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充分利用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登记资料整合形成单位底册。运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鼓励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大大提高了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

多措并举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融媒体中心电视、广播、西盟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登记告知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一套表单位登记告知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个体户登记告知书各机关、单位等通过电子显示屏、悬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各乡(镇)各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QQ途径传播经普内容。县普查办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走进各自负责区域向普查对象发放清查、普查登记告知书;在城区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公告栏上粘贴海报;各乡(镇)、村(社区)结合实际在辖区适当位置悬挂宣传口号,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争取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严格全流程管控,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强化现场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坚持市、县、乡(镇)两级联动审核,实现数据即报即审即查,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20245月,配合市经普办勐梭镇勐梭社区1个样本普查小区进行现场数据质量核查。

三、普查主要数据

(一)单位情况。2023年末,西盟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33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2个,增长4.6%;产业活动单位845个,增加9个,增长1.1%;个体经营户5078个,增加391个,增长8.3%

按行业分,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97个,占26.9%批发和零售112个,占15.3%制造业87个,占11.9%

按地区分,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勐梭镇466个,占63.6%勐卡镇77个,占10.5%中课镇56个,占7.6%

(二)从业人员情况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829人,比2018年末减少1980人,下降18.3%,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676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451人,减少2577人,下降51.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6378人,增加597人,增长10.3%。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7881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649人。

按行业分,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093人,占23.7%;教育业1314人,占14.9%;制造业1118人,占12.7%按地区分,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勐梭镇5973人,占67.7%中课镇956人,占10.8%勐卡镇588人,占6.7%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从资产看,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68082.8元,比2018年增长93.8%。其中,第二产业190226.5元,增长30.4%;第三产业977856.3元,增长114.1%。从负债看,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68776.1元,比2018年增长28.1%。其中,第二产业114794.4元,增长12.7%;第三产业253981.7元,增长36.5%。从营业收入看,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98051.4元,比2018年增长119.3%。其中,第二产业120404.2元,增长65.2%;第三产业77647.2元,增长346.2%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个,从业人员25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01.8元。其中,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365.7元;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法人单位1个,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180元;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756.1元。

四、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情况

按照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国际通行做法,国家统计局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和有关部门资料,并同步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对普查年度(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进行了修订。西盟县2023GDP总量修订为334347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1076元,增幅为3.4%,比2018年增加128189元,名义增长62.2%,年均增长量为25637.8元,年均名义增速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65176万元,增加723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68723万元,增加929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00448万元,增加9424万元。三次产业结构由快报数的19.94:20.97:59.09变化为19.5:20.55:59.95

西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摸清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客观反映了五年来西盟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是对西盟县经济的一次高质量体检。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普查数据开发应用,积极拓展普查数据开放渠道和共享方式,丰富普查数据发布手段,依法依规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普查资料的信息服务,确保普查结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数据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为西盟总结好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编制好十五五规划提供数据支撑,为提升宏观经济治理能力,全面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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