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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URL:file:///media/xmxscjdglj/李娜/2023年决算公开定稿2024.11.06/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41018022715442.doc 监督索引号53082900741401000 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制定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实施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承担企业产品的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的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开展商标专利执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开办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服务窗口设置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党员干部履行“代办员”“陪跑员”职责,主动做好“双告知”服务,严格落实“一网通办”“审批不见面”“区块链云签名”等创新模式。依托全省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整合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及时回馈信息”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形成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涉企数据交换机制,为各业务部门内部简化审查、提速审批能力提供有力支撑。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0.5个工作日。截至2023年11月15日,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办理企业设立登记283户。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设立登记51户,变更登记242户,注销登记1户。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3年共计有1732余户市场主体通过填报市场主体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设立登记。三是落实好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将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原45天(自然日)压缩至20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截至2023年11月15日,办理企业简易注销46户,一般程序注销14户;个体简易注销12户,一般程序注销206户。 2.持续加强经营主体培育,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能。全县实有经营主体8377户,较2022年净增1507户,增长率为21.94%,2023年净增任务数为1734户,完成率86.91%。其中,企业855户,较2022年净增115户,增长率为15.54%,2023年净增任务数为524户,完成率21.95%;农民专业合作社246户,较2022年净增40户,增长率为19.42%,2023年净增任务数为25户,完成率160%;个体工商户7276户,较2022年净增1352户,增长率为22.82%,2023年净增任务数为1185户,完成率114.09%。根据2022年西盟县主要人口数据公报的数据,西盟县常住人口为8.73万人,全县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为95.96户。 3.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守护市场主体长远发展。一是积极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加大市场主体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市场主体经商办企优惠政策制度,解决群众创业需求,帮助群众创业就业,促进西盟经济发展,积极开展创业担保工作。完成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任务2户,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共计40万元;完成创业担保贷款任务4户,发放创业贷款共计80万元。二是帮助市场主体实现“停机保号”,自主休眠调整,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延长生命周期,降低市场主体退出率。三是落实“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工作。根据上级部门下发季度服务对象名单,完成对区域范围内201户经营主体进行经营状况跟踪服务,组织其积极参与填报《“三问三看三查”调查问卷》,深入推进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经营主体,调查研究经营主体的发展难点堵点,着力解决经营主体发展难题。 4.强化信用监督管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3年,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99.91%;企业年报公示率98.72%;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99.01%。强化严重违法失信线索管理,对2023年已办结的79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线索排查,以及对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企业名单开展线索排查。经排查,2023年西盟县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6户,企业补报年报后申请移出1户,核准移出1户;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录2户。完成西盟县2023年统筹汇总上报部门计划80条,联合计划19条,录入并公示抽查检查对象259户。积极推进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工作。2023年1月至11月,共归集各类市场主体涉企信息3556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268条,行政处罚信息:14条,抽查检查信息:2274条。 5.强化市场秩序规范。一是开展执法检查,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节假日期间,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查处经营户的违法行为。以安全为前提条件,以规范为支撑点,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将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有机结合,逐步完善打、防、控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模式。二是查办专项案件,维护市场秩序。2023年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药剑”联合检查行动、普洱茶过度包装治理专项行动、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商场超市390余次,经营户3600余户,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80件,罚没款147072.15元,查办案件类型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商标、公平竞争等多个领域,实现了执法办案从质到量的同步提高,维护了市场秩序稳定发展。 6.强化消费维权成效显著。及时受理各类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办结6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并确保系统在线率100%、数据完整率100%、回访满意率100%。挂牌“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站”,设置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联络站7处。 7.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2023年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全县政策措施文件开展了自查清理与抽查审查工作,共梳理文件507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3份,未发现涉嫌违反公平竞争政策的情况。对辖区经营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督检查,对虚假宣传、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霸王合同、不执行政府定价等行为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起,罚款10000元。 8.强化广告市场乱象监管。一是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共监测户外广告30条次、传统媒介广告54条、互联网广告78条。发现违法线索2个并立案查处,罚没款546元。报送涉“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2个。二是依托网络交易智慧监管平台,对辖县平台内经营者、网站经营者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累计网上巡查90余次,实地检查网络交易平台4个。三是加大商标侵权打击力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在LED电子屏上滚动播放等多种方式,宣传商标保护法律制度和政策,引导相关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四是继续深入推进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通告》1条,截至目前,西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文旅部门、发改部门、公安部门、卫健部门、消防部门等,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4人,执法车辆6车次,检查旅行社1家,酒店宾馆27家,网吧3家,农贸市场1个,客运站2家,药店2家,餐饮服务单位112家,电影院2家,旅游景区周边食品经营户180家,食品生产企业1家,广告经营户4户,超市6个,洗车店1户,市场台秤78台,网站、网店、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20户次。发现1家酒店未公示营业执照;1户市场经营户未明码标价、2家酒店、1家宾馆未公示价格;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9.强化涉企收费整治。深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涉企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粮食购销领域、春耕化肥保供稳价等专项检查。共检查代理记账机构3家,企业5家,公立医疗机构7家,私立医院7家,学校4所,电动自行车销售点5家,粮食购销单位16家,化肥经营户10家,暂未发现乱收费行为。 10.坚决守护食品安全。一是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对照标准,压紧压实责任,定期专题调度推进,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包保干部“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工作机制。完成了全县摸底调查和建立责任清单工作,签订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397份,实现全县2175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县、乡(镇)、村三级全包保,压实食品安全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织密扎牢食品安全责任网。二季度、三季度包保督导完成率达100%。二是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围绕普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西盟县工作方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完成各级各类抽检525批次,完成2023年快检任务532批次。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加强从业培训,开展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13条,签订《西盟县野生菌中毒防宣传控告知书》26000余份,发布野生菌安全预警公告1条,制作宣传展板20块,粘贴宣传海报10000余张,面向学生发放野生菌宣传作业本15000余本。查办食品安全案件26起,货值金额8万余元,罚没款5.7万元。三是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完成全县18户获证食品生产企业,569户食品销售单位和448户获证餐饮服务单位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完成对应频次的监督检查任务,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15余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4户次,销售单位687户次,餐饮服务单位598户次;组织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抽考,覆盖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11.坚决守护药品安全。一是严格市场准入,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及时受理企业提交的许可材料,2023年现场核查新开办医疗器械批发企业1户、药品零售企业1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2户、备案4户,药品经营企业变更7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变更6户。二是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药械化市场秩序。共检查医疗机构70户次,药械经营单位69户次,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单位8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户,立案31起,结案31起,罚款5.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654元。三是开展“三项监测”宣传和业务指导,督促做好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105例(其中:新的严重9例,严重38例,新的一般11例,一般4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56例(其中严重报告2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3例。并按要求对严重病例报告进行了核查。四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工作。全年共完成医疗器械抽检5批,药品抽检11批、化妆品抽检2批样品的抽样送检,抽检报告均为合格。 12.坚决守护特种设备安全。一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特种设备监管。对3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完善和落实制度机制,确保设备运行安全。二是加强重点时段特种设备监管,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31家,出动执法人员18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车次,发现安全隐患25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2份,责令限期整改企业12家。三是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1家,督促办理使用登记气瓶4554只,累计报废气瓶360只,累计检验1500只。四是开展电梯使用及维保单位专项检查。共检查电梯维保单位3家,电梯使用单位22家,在用电梯113部。五是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以“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通过电视、网络媒体等方式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违法查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气氛。 13.坚决守护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水泥、燃气具、烟花爆竹、化肥、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车载常压缺罐体、车用油品等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共检查市场主体15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中,发现存在销售者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未贯彻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等共性问题,部分CCC认证产品无相关标志标识,少量燃气灶具不符合国家标准,以上问题已督促进行整改。二是开展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检。2023年重要工业产品抽检经费财政拨款2.18万元,现已抽检18批次重点工业产品,15批次已出检验报告,结果为合格,剩余3批次未出检验报告,经费及批次数符合市级对县级考核细则内每万人2批次,西盟县8.73万人需达2.18万元以上要求。 1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持续完善保护体系,指导市场主体申报知识产权奖补,保持增量盘活存量。制定印发《西盟县2021—2025年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培育“西盟米荞”“西盟佤族织锦”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及“西盟冬瓜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指导两家企业备案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上报了相关请示,指导西盟县职业高级中学获得省知识产权局试点学校工作经费支持2万元,获得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等项目市级补助5千元。截至目前商标有效注册量567件,同比增长15.2%。专利授权量较2022年增加2件。 15.强化认证认可监管。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行为规范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对2022年省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存在问题的1家机构进行复查;组织4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基础数据采集及统计直报,组织参加培训1次。参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2次。组织对省级、市级有机产品监督抽查中10个批次的产品进行抽样,结果均为合格。截至目前,全县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10家,获得转换证书18家,获得绿色食品认证产品2个,主体1家。 16.强化标准化监管。统筹推进国车用汽油供应工作,县域8个加油站成品油使用的标准均为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和国VI标准车用柴油。利用各大节日契机,开展“普洱市普洱茶十项标准”地方标准、“低氟普洱茶”团体标准宣贯工作,发放宣传材料120余份。 17.强化计量监管。强化集贸市场公平秤管理,指导市场开办者对8台集贸市场的防作弊电子秤进行维护和管理,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对全县8家加油站及西盟恒丰石油液化气经营部开展计量器具检查;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检查计量器具60台件,立案查处2家食品销售主体存在破坏计量准确度行为,没收电子秤3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和登记注册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股、质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抽检检测股)、食品生产流通综合监督管理股、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西盟佤族自治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7个派出机构,包括:勐梭市场监督管理所、勐卡市场监督管理所、中课市场监督管理所、翁嘎科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厂市场监督管理所、力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岳宋市场监督管理所。所属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分别是: 1.西盟佤族自治县药物警戒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资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525222.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75222.97元,占总收入的99.3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000元,占总收入的0.6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45545.26元,下降1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69545.26元,下降14.52%;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增加24000元,增长92.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490111.4元。其中:基本支出6878918.85元,占总支出的81.84%;项目支出611192.55元,占总支出的8.1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01785.89元,下降14.8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98723.43元,下降15.88%;项目支出减少3062.46元,下降0.5%;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较上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78918.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45224.85元,占基本支出的92.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3694.00元,占基本支出的7.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1192.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322.00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审批相关表格材料印制;档案整理第二批工作经费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原西盟佤族自治县工商局、原西盟佤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原西盟佤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整理费用;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经费支出616.00元,主要用于支付企业培训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支出2711.5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费;市场监管检验检测检定、抽样、购样经费支出44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重要工业产品、“两品一械”、食品地级抽检检验检测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支出4878.20元,主要用于支付宣传材料印制费及差旅费;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11857.25元,主要用于支付省级、市级“两品一械”抽检样品费及差旅费;档案整理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原西盟佤族自治县工商局、原西盟佤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原西盟佤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整理费用;袁晓二抚恤经费支出226973.2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李富德抚恤经费支出228200.8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2022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12660.8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费、宣传材料印制费、差旅费及培训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75222.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与上年相比减少1269545.26元,下降14.5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9145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2013801行政运行支出4080067.94元,2013803机关服务支出1027701.00元,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83690.85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9514.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9%。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70297.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396.1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454.49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46646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515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8846.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721.5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7375.24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210.9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3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3322.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7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577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377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3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81%,完成年初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7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9%,完成年初预算的6.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7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7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数量减少,2023年财政库存紧张未能支付部分公车维修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3731.00元,下降66.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400.00元,下降53.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331.00元,下降92.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减少,2023年财政库存紧张未能支付部分公车维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两品一械”、食品安全、特种设备、餐饮等市场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方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重要工业产品抽检工作,执法业务督查,市场监管相关业务考察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694.00元,比上年减少40225.00元,下降7.01%,主要原因是1.在编在岗人员编制预算减少;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统一压减相关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单位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235797.18元,其中,流动资产3707.62元,固定资产1203689.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84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5253.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9559.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9007414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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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8022103335.xlsx】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西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18022103335.xls】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部门版)20241018022103335.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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