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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涉企非“双随机”检查计划 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7号)、《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西盟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22家药品零售企业,37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4家食品生产流通企业,5家注册及使用商标企业。 二、检查内容和依据 1.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规定,对辖区内收到涉企违法线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就药品管理相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辖区内企业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4.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就食品安全相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注册及使用商标企业就企业注册使用商标的合规性开展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5年4~12月。 四、检查方式 以上级带队检查、各县(区)交叉检查、本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以《2025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非双随机”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附件1)为准。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检查组成员服从工作安排,密切分工协作,遵守检查纪律,按要求开展好数据分析、检查方式、核查项目、访谈人员等相关工作。检查组成员应严守保密纪律,签订保密协议书,相关数据不得私自留存,不得向外界透露检查的工作情况,造成泄漏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省、市、县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工作期间不得接受任何宴请、不得收受任何物品,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打招呼等情况需进行记录并上报。 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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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2025年度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非双随机”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3).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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