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013-10_B/2018-0108001 公开目录: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西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时间: 2018-01-08
名称: 西盟佤族自治县2013年324套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及公开抽签实施办法发布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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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2013年324套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及公开抽签实施办法发布实施公告

 

《西盟佤族自治县2013324套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西盟佤族自治县2013324套保障性住房公开抽签实施办法》已经西盟佤族自治县第12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公告实施,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执行。

                

附:1.西盟佤族自治县2013324套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

2.西盟佤族自治县2013324套保障性住房公开抽签实施办法

 

 

 

 

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

二〇一十一月八

 

 

西盟佤族自治2013324套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

 

 

为确保我县2013年保 障性住房第一批分配工作顺利开展,为规范城镇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管理,完善保障性住房工作机制,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保障民生,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国家住建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及《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西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房源基本情况    

2013年共建设保障性住房354套,其中:廉租房50套,公租房304套。准备用于本次分配共有324套,2种户型,其中:A户型162套(两室一厅一厨一卫,52.21平方米96套,52.85平方米66套)B户型162套(一室一厅一厨一卫,41.02平方米66套,40.13平方米96套)房源全部位于勐梭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小区,为成品房,入住即可使用。

二、保障住房分配对象

(一)截止2015年底,经审核并公示符合保障房政策条件的申请户,其中:廉租房申请户有502人以下户27户,3人及以上23户;残疾人户1户,重大疾病户1户,其他申请户48户);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户有75户,( 2人以下户44户,3人及以上31户;重大疾病户0户,残疾人户3户,其他申请户72)。 

(二)新申请户。县政府批复分配方案后,启动新申请报名,报名对象为廉租房户及低收入公租房申请户(申请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不接受有财政全额供养人员的家庭报名。报名期限为7个工作日,报名起始时间为方案批复之后第3个工作日。

(三)截止2015年底,经审核并公示符合保障房政策条件的公租房申请户,共有199户,其中:2人以下户129户,3人及以上70户;单职工家庭户160户,双职工家庭户24户,退休职工家庭15户。

三、分配办法

(一)分类识别,统一分配

廉租房申请户和公租房申请户根据申请户不同情况分类识别,并根据《西盟佤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房源不区分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统一整合分配。

(二)结合实际,分类分配

因此次分配的房源有A户型和B户型2种户型,根据本户申请户人口分为A类申请户(人口在3人以上)和B类申请户(人口在2人及以下),A类申请户参与A户型的分配,B类申请户参与B户型的分配。

(三)保障重点,抽签补充

1.廉租房申请户。通过审核的廉租房申请户采取不抽签直接分配的方式进行分配。一是根据申请户家庭人口数确定分配户型;二是老年人申请户、残疾人申请户原则上分配在1楼和2楼,具体房号通过抽签决定;三是其他申请户原则上分配在1楼、2楼以外的其他楼层,具体房号通过抽签决定。

2.公租房申请户。一是低收入家庭(原则上指家庭成员中没有财政全额供养人员,不包括临时工、公益岗)、重大疾病户、残疾人户直接分配。分配户型通过家庭人口数确定。重大疾病申请户、残疾人申请户原则上分配在1楼和2楼,具体房号通过抽签决定。其他申请户原则上分配在1楼、2楼以外的其他楼层,具体房号通过抽签决定。二是其他申请户因申请数大于房源数(可以分配房源总数减去直接分配房源后剩余数),所以不直接分配,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是否取得房源。抽签时根据申请户家庭人口数参与AB不同户型的抽签,不实行两种户型统一抽签。

(四)分类缴租,统一管理。申请户根据本户为廉租房户或者公租房户的性质,按照《西盟佤族自治县城镇保障性住房租金和销售价格实施方案》、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纪要相关规定按类缴纳租金。租金标准为:廉租房1.2\平方米\月,公租房4\平方米\月。

(五)租补分离,补贴补充保障房分配前已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此次抽中保障房的申请户自入住之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租赁补贴。未抽中保障房的廉租房申请户按照住房租赁补贴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向其发放租赁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

(六)一次抽签,依序分。对此次抽签分配中未抽到住房的申请户进行候分抽签。出现新房源或已抽中住房申请户依规退出后,按候分抽签顺序依序分配。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由县住建和环保局、监察局、勐梭镇政府、公证处、勐梭社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保障房分配工作组,负责保障房分配及公开抽签具体工作。组长由县住建和环保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安排。

 

 

 

 

西盟佤族自治县2013年324套保障性住房

公开抽签实施办法

 

一、公开抽签时间、地点

(一)直接分配抽签

1.直接分配1类(共计5户):指的是廉租房和公租房申请户中的老年人申请户、残疾人申请户、重大疾病户

时间:待定

地点:县住环局4楼会议室

2.直接分配2类(共计120户):指的是廉租房和公租房申请户中,除老年人申请户、残疾人申请户、重大疾病申请户以外的其他申请户

时间:待定

地点:县住环局4楼会议室

(二)不直接分配抽签申请户

时间:待定

地点:县住环局4楼会议室

、抽签办法

(一)发出抽签通知

保障房分配工作组负责以通告、电话、短信的方式,将抽签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告之申请户。

取得抽签顺序号

抽签顺序号为申请户参与公开抽签的先后顺序依据。申请户凭身份证原件,以到抽签现场并通过审查的顺序作为抽签顺序号,抽签顺序号以该类申请户通过审核的总数为最高顺序号,可少不可多。抽签顺序号于抽签当日的8:30分开始领取,9:30分停止领取(如本人已到场,但因审查没有完成导至领取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除外)。超过截止时间没有到场领取抽签顺序号的申请户,取消其参与分配保障性住房分配资格。受委托前来参与抽签的,必须同时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书面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顺序号为加盖住建和环保局公章的黄色序号票。

)宣布抽签办法及抽签顺序号领取情况

由公开抽签仪式主持人宣读抽签办法,并对领取顺序号情况及因没有领取抽签顺序号而取消参与分配资格情况进行宣布。

)抽签

1.直接分配

①直接分配1类A户型:

符合条件2

抽签程序:

一是由工作人员、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检验抽签箱及签票。

二是签票投入抽签箱。签票均为有房源座落的中签票。

三是抽签。按抽签顺序号从1号开始依序抽签,主持人每个顺序号叫3次,3次后不上台抽签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抽签资格,将呼叫下一顺序号。被叫到的申请户须经公证人员对其所持抽签顺序号、身份证进行核对(受委托的需核对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书面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方可上台抽签。申请户抽出签票后不能自行打开,须交由主持人当面宣布,并向抽签人、公证人及在场申请户展示。抽签人只有一次抽签机会,并且只能抽出一张签票,多抽则取消其抽签资格。

四是登记确认。申请户完成本户抽签后,须将抽签顺序号及其所抽签票交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申请户须在登记表上签字并按手印进行确认。

②直接分配1类B户型:

符合条件3

抽签程序:

一是由工作人员、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检验抽签箱及签票。

二是签票投入抽签箱。签票均为有房源座落的中签票。

三是抽签。按抽签顺序号从1号开始依序抽签,主持人每个顺序号叫3次,3次后不上台抽签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抽签资格,将呼叫下一顺序号。被叫到的申请户须经公证人员对其所持抽签顺序号、身份证进行核对(受委托的需核对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书面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方可上台抽签。申请户抽出签票后不能自行打开,须交由主持人当面宣布,并向抽签人、公证人及在场申请户展示。抽签人只有一次抽签机会,并且只能抽出一张签票,多抽则取消其抽签资格。

四是登记确认。申请户完成本户抽签后,须将抽签顺序号及其所抽签票交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申请户须在登记表上签字并按手印进行确认。

直接分配2类A户型

符合条件53

抽签程序:

一是由工作人员、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检验抽签箱及签票。

二是签票投入抽签箱。签票均为有房源座落的中签票。

三是抽签。按抽签顺序号从1号开始依序抽签,主持人每个顺序号叫3次,3次后不上台抽签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抽签资格,将呼叫下一顺序号。被叫到的申请户须经公证人员对其所持抽签顺序号、身份证进行核对(受委托的需核对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书面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方可上台抽签。申请户抽出签票后不能自行打开,须交由主持人当面宣布,并向抽签人、公证人及在场申请户展示。抽签人只有一次抽签机会,并且只能抽出一张签票,多抽则取消其抽签资格。

四是登记确认。申请户完成本户抽签后,须将抽签顺序号及其所抽签票交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申请户须在登记表上签字并按手印进行确认。

直接分配2类B户型

符合条件67

抽签程序:

一是由工作人员、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检验抽签箱及签票。

二是签票投入抽签箱。签票均为有房源座落的中签票。

三是抽签。按抽签顺序号从1号开始依序抽签,主持人每个顺序号叫3次,3次后不上台抽签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抽签资格,将呼叫下一顺序号。被叫到的申请户须经公证人员对其所持抽签顺序号、身份证进行核对(受委托的需核对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书面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方可上台抽签。申请户抽出签票后不能自行打开,须交由主持人当面宣布,并向抽签人、公证人及在场申请户展示。抽签人只有一次抽签机会,并且只能抽出一张签票,多抽则取消其抽签资格。

四是登记确认。申请户完成本户抽签后,须将抽签顺序号及其所抽签票交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申请户须在登记表上签字并按手印进行确认。

2.公开抽签分配

A户型

符合条件70

抽签程序:

一是由工作人员、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检验抽签箱及签票。

二是签票投入抽签箱。一个抽签箱内有两种签票,分别为中签票和非中签票。中签票票面为加盖住建和环保局公章的房屋坐落票(如:12单元31号),非中签票为加盖住建和环保局公章的序号票(序号票上的序号为:出现新房源或已抽中住房申请户依规退出后候分顺序,第一候分顺序人为1号,依次类推

三是抽签。按抽签顺序号从1号开始依序抽签,主持人每个顺序号叫3次,3次后不上台抽签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抽签资格,将呼叫下一顺序号。被叫到的申请户须经公证人员对其所持抽签顺序号、身份证进行核对(受委托的需核对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书面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方可上台抽签。申请户抽出签票后不能自行打开,须交由主持人当面宣布,并向抽签人、公证人及在场申请户展示。抽签人只有一次抽签机会,并且只能抽出一张签票,多抽则取消其抽签资格。其所抽签票如为中签票则放回抽签箱,作为有效签票继续使用;如为序号票则作为废票处理。

四是登记确认。申请户完成本户抽签后,须将抽签顺序号及其所抽签票交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申请户须在登记表上签字并按手印进行确认。

B户型

符合条件129

抽签程序:

一是由工作人员、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检验抽签箱及签票。

二是签票投入抽签箱。一个抽签箱内有两种签票,分别为中签票和非中签票。中签票票面为加盖住建和环保局公章的房屋坐落票(如:12单元31号),非中签票为加盖住建和环保局公章的序号票(序号票上的序号为:出现新房源或已抽中住房申请户依规退出后候分顺序,第一候分顺序人为1号,依次类推

三是抽签。按抽签顺序号从1号开始依序抽签,主持人每个顺序号叫3次,3次后不上台抽签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抽签资格,将呼叫下一顺序号。被叫到的申请户须经公证人员对其所持抽签顺序号、身份证进行核对(受委托的需核对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书面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方可上台抽签。申请户抽出签票后不能自行打开,须交由主持人当面宣布,并向抽签人、公证人及在场申请户展示。抽签人只有一次抽签机会,并且只能抽出一张签票,多抽则取消其抽签资格。其所抽签票如为中签票则放回抽签箱,作为有效签票继续使用;如为序号票则作为废票处理。

四是登记确认。申请户完成本户抽签后,须将抽签顺序号及其所抽签票交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申请户须在登记表上签字并按手印进行确认。

(五)公证。公证人员现场宣读《公证词》,抽签活动结束。

、职责分工

1.县住建和环保局、民政局、勐梭镇人民政府、勐梭社区负责抽签活动的具体工作。

2.县监察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负责抽签活动的监督。

3.县公证处负责对抽签活动进行监督公证。

4.勐梭派出所负责维护抽签活动秩序。

5.县文广旅游局负责抽签活动的宣传报道。

6.县医院负责突发事件的急救。

、其他事宜

1.抽签现场采用投影设备对抽签情况进行实时公示。

2.申请户在完成抽签、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应立即离场,不得在场内逗留。

3.申请户在现场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4.申请户如认为抽签现场、程序、结果没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应及时向现场监督人员及机构反应,不得打骂、侮辱、威胁工作人员,如有出现则取消其分配资格。

5.抽签结束后,允许中签户之间经自行协商后互相调换房源。但不允许中签户向未中签户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转让房源,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双方参与分配资格,所空出房源由未中签候分申请户依序享受。

6.所有工作人员在抽签当日须于730分到位,做好抽签活动的准备工作。

7.抽签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积极、认真、负责、热情的开展工作,对突发事件要迅速、冷静、有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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