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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 决算编制草案情况审计报告》的整改公告 根据《西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西审报〔2025〕1号)提出问题,县农科局认真研究,严格对标对表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我局收到《审计报告》后,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审计提出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制定整改方案,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直接办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对照审计反馈的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和2022—2024年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情况等3大类问题,逐一梳理形成《审计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事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每个问题有人管、有人抓、有结果。 二、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2025年2月6日至4月15日,西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策草案编制和2022—2024年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共反映问题16个,截至2025年11月21日,已完成整改16个。 (一)预算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 1.西盟县农科局2024年预算编制不完整,金额930581.86元。 (1)西盟县农科局2024年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上年结转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纳入预算编报,金额449446.20元。 (2)西盟县农科局2024年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编报,金额481135.66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单位于2025年开通自有资金账户,同年6月将所有涉及的项目结余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纳入预算编报。今后,我单位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二)预算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2.西盟县农科局特殊岗位津贴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52200元。2016年以来,西盟县农科局33名享受特殊岗位津贴(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技术岗位人员离岗仍领取特殊岗位津贴203840元;2名管理岗位人员领取特殊岗位津贴48360元,共计2522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单位认真对照核实不符合享受条件人员,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于2025年6月停发9名离岗技术人员的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规范特殊岗位津贴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3.西盟县农科局未将原西盟县乡村振兴局其他应付款余额37368.40元、长期应付款余额371903元,并入西盟县农科局会计账核算。2024年西盟县乡村振兴局机构撤销,合并到西盟县农科局,2024年9月,西盟县农科局将原西盟县乡村振兴局截至2024年9月账务并入西盟县农科局会计账核算,未将其他应付款余额、长期应付款余额并入西盟县农科局会计账核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单位于2025年1月将原西盟县乡村振兴局其他应付款余额7368.40元(挂职干部(陈家乐)生活费30000元已支完,不再进行调整)、长期应付款余额371903元纳入本单位会计账核算。 4.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85174.97元。2024年会计核算不规范,没有使用正确的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金额85174.97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自2025年起,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大财务管理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单位职工违规报销差旅费880元。2024年西盟县农科局开展耕地摸底调查期间,12名单位职工于2024年6月5日、6月6日、6月7日、6月11日、6月12日在勐梭镇各村开展工作5天,共报销县内交通费1720元,其中,乘公车报销县内交通费22人次共88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单位职工于审计期间(2025年3月3日)通过原渠道将违规报销的差旅费880元退回。今后工作中,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2024年代收出差人员交通费跨年挂账1080元。2024年西盟县农科局代收出差人员交通费10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清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单位于2025年3月31日全部结清2024年西盟县农科局代收出差人员交通费。今后工作中,我单位将定期对“其他应付款”账户登记的市内交通费代收和代付情况进行清理,及时结清相关往来款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7.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不及时,金额1025770元。西盟县农科局2021年、2023年采购的固定资产2024年登记入账,其中:2021年采购846170元,2023年采购1796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发现此问题后,我单位于2024年8月完成补录。今后工作中,我单位将加强固定资产入账管理,在固定资产增加时及时登记入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8.西盟县农科局未建立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津贴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津贴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经2025年6月18日西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同意新增,并于2025年6月25日印发。 (五)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方面发现的问题 9.2022年至2024年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涉及金额801028元。 截至2025年4月8日,西盟县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未支出801028元。西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661028元,其中:2022年148286元,2023年400000元,2024年112742元;翁嘎科2024年30000元;岳宋乡2023年20000元,2024年20000元;力所乡2024年30000元;新厂镇2024年30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西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661028元部分,于2025年6月6日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请求给予拨付中央动物防疫补助项目资金的请示》(西农发〔2025〕52号),于2025年6月17日下拨资金,并于6月20日全部支付661028元;二是各乡(镇)资金下拨及支付情况。于2025年6月6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请求给予拨付中央动物防疫补助项目资金的请示》(西农发〔2025〕52号),并于2025年6月17日下达资金,新厂镇、翁嘎科镇、力所乡、岳宋乡均收到下拨资金并完成支付,具体情况如下:新厂镇于6月17日支付26000元,剩余4000元于8月20日全部支付完毕;翁嘎科镇于6月18日一次性支付30000元,资金已全部结清;力所乡于6月17日一次性支付30000元,资金已全部结清;岳宋乡于6月17日一次性支付40000元,资金已全部结清;三是根据《西盟佤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报告》(西审报〔2025〕1号)反馈,翁嘎科镇2024年动物防疫专项资金曾存在支付进度缓慢问题,涉及金额40000元。经核查,该问题系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在数据核对中出现失误,导致初始统计的未支付金额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经重新核实确认,该笔专项资金实际未及时支付的金额为30000元。目前,该笔资金已于2025年6月18日全额支付完毕。 10.2023年至2024年动物疫病防控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应兑付未兑付财政补贴10000元。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20日,勐梭镇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费10000元,截至2025年3月12日未补助到养殖户。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于2025年6月6日向县人民 政府提交《关于请求给予拨付中央动物防疫补助项目资金的请示》(西农发〔2025〕52号),于2025年6月17日下拨资金,并于6月20日全部支付至养殖户。 11.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110000元,无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意见。 2022年12月23日支付疫苗款110000元,无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县农科局组织业务人员在2025年6月16日第13次干部职工大会上加强对询价采购、财务、招投标等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1次。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组织业务人员学习项目采购相关知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疫苗采购,并规范材料归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2.西盟县农科局资金支付不及时,拖欠企业货款71250元。 2023年8月10日,与云南谨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疫苗采购合同,合同总价50000元;2023年10月10日,与云南牧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疫苗采购合同,合同总价30000元;2023年8月10日,与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签订疫苗采购合同,合同总价10000元。合同总价合计90000元,2023年只支付云南牧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疫苗采购价款18750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于2025年6月6日向县人民 政府提交《关于请求给予拨付中央动物防疫补助项目资金的 请示》(西农发〔2025〕52号),于2025年6月17日下拨资金,并于6月17日全部支付至相关企业。 13.西盟县农科局采购程序不规范,未成立询价小组;采购材料不完善,无招投标材料。 2022年至2024年采购疫苗128750元,未成立询价小组,无招投标材料。2022年12月支付疫苗款50000元只有一家公司投标报价材料;2023年1月支付疫苗款17757.50元,8月支付疫苗款992.50元,无招投标材料。2024年9月支付疫苗款60000元,无招投标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县农科局组织业务人员在2025年6月16日第13次干部职工大会上加强对询价采购、财务、招投标等专业知识的学习1次,提升业务水平。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组织业务人员学习项目采购相关知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疫苗采购,并规范材料归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4.各乡(镇)财务支出不规范,以花名册列支178460元。 2022年至2024年各乡(镇)动物防疫专项资金支出不规范,以花名册列支178460元,其中:力所乡18000元,翁嘎科镇30000元,勐卡镇89500元,中课镇25600元,勐梭镇15360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督促各乡镇于2025年6月20日依法依规完善财务支出手续,补齐支出单据。 15.各乡镇支出不规范,支付手续不完善60200元。 2022年至2024年各乡(镇)动物防疫专项资金支出不规范,支付手续不完善60200元,其中:岳宋乡17200元,力所乡19000元,新厂镇24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督促各乡(镇)于2025年6月20日依法依规完善财务支出手续,补齐支出单据。一是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依法依规完善财务支出手续,补齐支出单据;二是加强对各乡(镇)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动物防疫专项资金支出,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六)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方面发现的问题 16.未全面完成上级下达2022—2024年榨季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任务。 (1)2021/2022年榨季,西盟县未实施机械化中耕培土1.3万亩及蔗叶机械粉碎0.15万亩。 (2)2023/2024年榨季,西盟县完成推广宿根保墒管理技术2.26万亩,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数2.84万亩的79.45%;完成分布式机械化收获382吨,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数2100吨的18%。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由于西盟县大部分甘蔗地都是山地,台面窄小,机械收获作业难度较大,收获作业成本较高,导致机械收获作业量有限,未完成上级下达的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任务。一是2024/2025年榨季积极加大配套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参与农户和作业量有所提高,完成分布式机械化收获500吨,完成任务的25%,比上个榨季提高了31%;完成宿根保墒管理技术推广3.27982万亩,完成任务的113%;二是2024/2025年完成甘蔗台面整形面积2.09万亩,改善了基础设施建设,机械化种植6612亩,为推广机械化管理创造条件,起到了示范作用。能够大大提高机械化作业,后续榨季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力争最大限度完成任务指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当年预算,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确保财政决算的真实性。二是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财务内控自查自纠,规范经费使用、资产监管、项目实施全流程管理,规范财务管理。三是加强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计划使用资金,规范日常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以及重大财政政策全面落实。 西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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