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4) 西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西盟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 添加剂专项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2011年8月26日,在县党政综合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了西盟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专题视频会议。主会场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其宁,各乡(镇)分管工作的副乡(镇)长,县食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各站(所)负责人及村委会主任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高中耀同志主持。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上县卫生局、质监局、药监局、工商局、畜牧兽医局等5个部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县卫生局长、县食安办主任赵有平同志通报201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安排布置全县下半年的专项工作。 二、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县属相关部门签订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和《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尽快抓好落实,把工作目标分解细化后层层落实,做到目标、任务、措施具体明确,真正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年底县政府将对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其宁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各监管部门前一阶段的食品安全工作,并对下一步的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在种植、养殖环节,把好源头关。县农业、畜牧等部门要加强对农药、化肥使用的监管,要加大对种植养殖业中重点问题的查验力度。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产加工和储存运销病死猪肉、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顽固窝点、私屠滥宰专业户,严防未经检疫肉品流入市场。二是在生产加工环节,把好准入关。县质监部门要督促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自查自纠,纠正不按规范要求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食品,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整治。加大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非法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行为,依法严厉惩处非法生产食品添加物及在食品生产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三是在经营环节,把好流通关。工商部门要严格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依法发放营业执照,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四是在餐饮服务环节,把好使用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严把消费关;引导餐饮单位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格落实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严厉查处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五是在重点部位,把好检查关。要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区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区域,要进行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媒体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同时,要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六是强化企业责任主体。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要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注重培育和维护企业形象,督促其建立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食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质量档案。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参会人员:苏其宁、杨平、高中耀、赵有平、江磊、程东、王宗俊、邱祖龙、张基、双鸿、岩生、孙红斌、刘艳芳、欧地、岩爱、岩恰、娜农、张亮、杨忠武、柳惠兰、普瑞斌、陈江燕、岩兵、王庆萍、李美、李金跃 会议记录:刀云松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西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发布人:雷玉春
|
||||||||||||||||||||||||||
| 【关闭窗口】 |
下载Word
下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