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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期
西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
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县长魏文生在县党政综合办公楼四楼小会议室主持召开县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出席会议,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列席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列席会议。会议主要研究了相关部门重要事项和听取了县审计局工作情况汇报。现将会议的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研究相关重要事项 (一)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提请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请示》(西教发〔2014〕67号)。 会议决定:一是实施意见中的条款规定不能与上级部门的规定相冲突;二是教育系统人员不得借调,调动要按正常程序进行;三是要着力从留住人才,引进人才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四是实施意见由胡显芝副县长组织教育、人社部门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待修改完善后以政府名义下发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二)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将原西盟县民族小学校区土地和校舍无偿划归西盟县第一中学使用的请示》(西教发〔2014〕61号)、《西盟佤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把县一中和原县民族小学中间的规划路无偿划归县一中使用的请示》(西教发〔2014〕63号)。 会议决定:同意将原民族小学的土地划归给县第一中学使用,县一中和原县民族小学中间的规划路按公共设施划归县第一中学使用,待政府行文批复后,由教育局按有关程序办理土地使用证。 (三)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卫生局关于报批西盟县关于卫生人员调动的暂行规定的请示》(西卫请〔2014〕38号)。 会议决定:一是暂行规定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中职职称和高级职称调动条件要按在该系统累计服务工作年限限定,乡镇调县级和乡镇调乡镇中的服务年限改为3年;二是暂行规定再由郑显刚副县长进一步组织卫生、人社部门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待修改完善后以政府名义下发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四)研究县人社局、财政局、县委编办《关于给予勐梭派出所等25个部门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的请示》(西人社发〔2014〕39号)。 会议决定:同意给予勐梭派出所等25个部门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县属主管单位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核,把相关数据报县人社局进一步审核,县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措和预算,并按月进行发放。 (五)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分配2012年至2014年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沿边居民定居补助资金的请示》(西民发〔2014〕78号)。 会议决定:要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标准核实核算,按期发放。会后,由陈洁副县长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确保该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六)研究《西盟县旅游局关于给予研究批准申报创建国家4A级景区关键节点建设项目启动实施有关事宜的请示》(西旅发〔2014〕38号)。 会议决定:县旅游局要按照相关程序尽快把项目报发改局审批,尽快启动实施,有关建设方案要报请县人大审议。建设过程中要及时与住建部门、林业部门、国土部门对接,使4A级景区规划同城市总体规划相融合,做到景城相融。 二、听取县审计局汇报工作 (七)县审计局汇报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会议认为:县审计局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西盟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县审计局一是要不断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审计力度,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发挥好职能作用;二是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涉及民生的项目要重点审计;三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采取问责、跟踪督查、整改落实等具体措施;四是要积极探索与中介机构的合作机制,巧妙运用中介机构加大审计力度。
出席会议:魏文生、武咏健、杨国华、赵忠、郑显纲、龙雪梅、胡显芝、王建华。 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政府督查室、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旅游局、县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秘书。 会议请假:魏贵成、陈洁、常久兵。 会议记录:魏铁映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西盟县 发布人: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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