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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发兴等 二十五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西政发〔2009〕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发兴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晓娟 任县接待处主任; 杨恒进 任县抗旱防汛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陈岩道 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柳惠兰等21位同志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称职,县人民政府决定予以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08年4月起计算)。 柳惠兰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叶跃群 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国明 任县建设局副局长; 李 菊 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雄伟 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施应伟 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李 强 任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岩 最 任县旅游局副局长; 张 平 任县供销社副主任; 普光正 任县公安局法制室副主任; 魏振彪 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 陈顺芬 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 周志宏 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朱振华 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罗云超 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事技术中队中队长; 杨春芳 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内勤中队中队长; 杨胜明 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罗阳萍 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内勤中队中队长; 王加荣 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陈景安 任县公安局勐卡派出所所长; 张海芬 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内勤中队长。
二○○九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任免 通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西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发布人:雷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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