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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函 岩将代表: 您在西盟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硬化中课镇班箐一组到三组硬化道路的建议》(第30号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通过和你以及联名代表的面商及实地勘察,很切合实际,方便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是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乡村和早日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其中:班箐桥至班箐村三组道路我局已与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有限公司瑞孟高速公路第四总承包部签订瑞孟高速(西盟段)建设影响地方管养公路保通修复协议书,因施工和施工运输造成的原西盟县地方管养公路路基路面及各种配套设施损坏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施工结束后、项目经理部撤出前,对损坏位置按照原有道路结构进行修复,使其安全畅通;班箐村三组至班箐村一组道路已在2024年修复性养护项目中对路面受损部分进行修复。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李开元,联系电话:8343795。 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4月0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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