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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结果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及《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实现部门权责清单与 “三定” 规定有机衔接,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以及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协调机制,结合西盟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对29个县级部门、7个乡(镇)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保留的县级部门行政职权5513项、责任事项44624项和追责情形40659项;乡(镇)行政职权784项、责任事项5264项和追责情形5390项予以公布,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西盟县29个县级部门权责清单 2.西盟县7个乡(镇)权责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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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西盟县29个县级部门权责清单.zip】 附件【2.西盟县7个乡(镇)权责清单.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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