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西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县澳洲坚果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成本及利益联结 机制调整优化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澳洲坚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发展步伐,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县澳洲坚果种植项目总体方案(2023—2027 年)》的通知(西政办发〔2023〕94号)的通知精神,县林业和草原局积极探索实施“4321”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衔接资金的拉动作用,澳洲坚果产业展现出了蓬勃的发展潜力。现因澳洲坚果基地建设投资成本增加,合作各方资金筹措有所调整,与原方案不相符。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合作各方共同友好协商,特对澳洲坚果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及利益联结机制进行调整优化。具体调整优化情况如下。 一、澳洲坚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成本及利益联结机制调整优化情况 (一)投资成本调整优化情况 因劳动力成本上升、造林成本增加导致原纯林种植造林投资成本由原来的3900元/亩调整为4160元/亩,具体调整情况为: 新造林地杂灌林清理及林区道路的修建费用260元/亩,由西盟现代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 (二)利益联结机制调整优化情况 1.农户自愿以林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占利益分成的40%不变。 2.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财政衔接资金3081元/亩投资入股占利益分成的30%不变。 3.合作企业以819元/亩资金投资入股占利益分成的20%不变。 4.西盟现代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资金筹措、技术、项目运营管理作价入股调整为“西盟现代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资金筹措、技术、项目全周期运营管理并以260元/亩投资入股,用于新造林地杂灌林清理及林区道路修建等资金投资”占利益分成的10%不变。 (三)利益联结模式 “4321”利益联接模式:农户自愿以林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占利益分成的40%,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财政衔接资金3081元/亩投资入股占利益分成的30%,合作企业以819元/亩资金投资占利益分成的20%,西盟现代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以资金筹措、技术、项目全周期运营管理和260元/亩资金投资占利益分成的10%。最终以实际投资资金情况进行核算,调整相应利益分成。 二、项目成本控制及调节机制 为防止合作各方在后期合作中,遇到不可抗衡的因素导致项目成本增加或与本方案理念产生冲突的,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 1.合作期间内发生不能预防或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野生动物损坏等影响因素,造成损失的由合作各方共同承担。 2.合作期间因市场价格影响,导致生产成本的大幅度增加,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由合作各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成本投资调整。 三、明确合作各方责任 (一)农户的责任 1.负责种植地块界限指认,参与项目监督并配合做好生产管理。合作期限内需积极配合各方做好种植地块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如无正当理由,擅自阻挠生产经营活动的,视为违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向西盟现代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交合作地块的权属证明及相关资料,确保地块合法合规,权属清晰无争执、无纠纷,配合西盟现代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村集体做好申请合作地块面积核查及丈量工作。 3.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置合作种植的果实,包括出租、作价抵押、入股、私自转让,或者用于清偿合作方以外的债务,对外提供担保抵押或任何其他使合作方权益受损的处置方式。 4.农户以土地入股,入股后的土地由合作企业负责种植澳洲坚果,农户不得在所入股合作的地块内套种其他作物,合作企业为便于种植基地的抚育管理,可以在合作种植地块内自行投资套种其他作物,所套种的作物不得影响澳洲坚果正常生长,套种所获的经济收入由企业自行处置。 (二)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责任 1.积极配合西盟现代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参与政策、项目、资金争取和地方关系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政策及地块落实创造条件,由此造成损失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承担赔偿责任。 2.负责提供合作种植生产经营地块的落实和土地纠纷调处,及时协调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保障各项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3.向西盟现代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合作地块的权属证明及相关资料,确保合作地块不涉及基本农田、耕地、天然林和公益林等范围,权属清晰无争执无纠纷,配合西盟现代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做好申请合作地块面积核查丈量工作。如因未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申报相关政策资金的视为违约,将扣除20%的收益分成。 4.合作种植的澳洲坚果林地内的果树的不动产权证登记统一办理在村集体名下,在不动产权证内明确双方资产占比。 5.严格执行本合同约定及技术标准,积极配合西盟现代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种植澳洲坚果及后期管护,并将果实定向供应西盟现代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统一销售,任意一方不能私自盗卖坚果果实。 6.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须加强农户大牲畜管理,发生大牲畜损害果园,由村集体负责追偿,无法追偿的,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承担赔偿责任。 7.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须加强对套种农户管理,禁止其套种甘蔗、高粱等高秆作物,禁止使用草甘膦、秀去津等除草剂,如农户违规使用造成损失,由村集体追偿,无法追偿的,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承担赔偿责任。 8.自觉遵守国家的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9.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应当保证合作期限内土地的使用权合法有效无争议,不存在被征收、征用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情况,如存在该情况的,不视为不可抗力,村集体不能因此免责。 (三)西盟现代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责任 1.负责统筹经营管理澳洲坚果种植项目及档案收集管理,全面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保障基地建设的资金到位及后期经营果树所需物资的采购监督、收益分配管理等工作;定期收集整理工作开展情况进度表,督促检查施工企业施工质量和进度,按项目进度协调拨付项目进度款。 2.有权对项目实施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合作企业种植培育管护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 3.对合作种植的坚果果树拥有监管权。 4.负责代办规划设计、办理采伐证及票证管理,规划设计费、林业规费等相关材料,费用纳入投资成本核算。 5.逐户建立项目档案和投资台账。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做好投资成本和收益分成核算,按照分成比例对收益进行分配。 (四)合作企业的责任 1.参与投资及协助西盟现代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按相关规程及技术要求造林营林,采取“良种+良法”技术措施,通过优化种植结构,利用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等环境友好型肥料,精准施肥,改善土壤环境,加强抚育管护和病虫害防治,将澳洲坚果出果量提高。 2.充分用好各项投资扶持资金(含种苗、化肥及劳务费等),不得挪作他用。 3.培育期满,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严禁任何一方擅自采摘售卖。 4.澳洲坚果达到收果期后,对合作种植的澳洲坚果果实以同等市场价格下回购。农户、村集体、西盟现代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澳洲坚果果实采收拥有监管责任,避免出现少报漏报澳洲坚果出果量。 四、招投标风险 (一)根据县委巡察及审计巡察,目前项目存在拆标、围标嫌疑;拟建议,县人民政府与培规企业、村集体、西盟现代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框架战略合作协议,用于支撑财政资金合理使用,规避招投标风险。 (二)根据框架战略合作协议,依照就近实施的原则进行地块移交企业实施。 西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