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005/20241022-00001 公开目录: 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西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时间: 2024-10-22
名称: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决算公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公示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监督索引号53082900730801000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普室字〔201911号)和《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西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县委统战部合暑办公,对外保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实行套班子、两块牌子的领导管理体制,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县委统战部加挂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县委反映全县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研,及时向市委统战部报告西盟县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四)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组织、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五)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发展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七)依法管理县属宗教组织,对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教育。支持各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各宗教特点开展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

(八)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九)负责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贯彻执行涉侨工作方针、政策,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研究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港澳台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眷属的接待服务和联络联谊工作。

(十)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千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成员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统战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以及部务会议决定的重大工作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本部门会务、文书处理、信访、档案、接待、保密及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部分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督查工作;承担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部内人员的考核、劳资工作;收集、处理统一战线的信息;负责统战线政策的综合性研究;协调、组织统战部门的调研活动;负责统战政策的宣传及信息工作。

(二)港澳台海外事务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港澳台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检查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做好与我县有关的台湾各界人士的联系,协同有关部门承办台湾相关党派和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做好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对台、侨务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负责西盟辖区台胞、台胞亲属、台资企业、台商档案资料的建立、归档、保管。负责我县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侨务工作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涉侨地方性法规草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统筹协调县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及代表人士,联系、培养新生代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代表人士的授荣工作。

(三)非公经济科。负责联系指导工商联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策措施,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反映意见建议,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负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

(四)民族宗教科。督促检查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宗教活动和场所的管理;指导各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方面的国际友好往来;调查研究各种宗教情况,掌握宗教界的动态,对宗教界人士进行教育;了解掌握少数民族情况,协助各有关部门搞好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处理宗教界和少数民族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处理民族、宗教有关突发性事件;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局内部事务。

第五条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部长1名,常务副部长兼县民宗局长1名(正科级),副部长兼工商联党组书记1名(正科级),副部长兼县侨联主席、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部务委员兼县民宗局副局长1名。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扎实推“十四五”规划实施,奋力谱写“四高四区”新篇章的关键一年。全县统一战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持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重点,不断提高全县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西盟“四高四区”建设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贡献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组织参加2023年度全市统一战线教育培训,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统一战线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辅导读本》,将其作为谋划推进各领域统战工作的科学指南,贯穿统一战线各类主题教育、国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培训始终,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县委重大部署进民营企业、少数民族村寨、宗教活动场所,教育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夯实统一战线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即将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将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谋划推进新时代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落实举措。  

二是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深化思想政治引领。组织统一战线广大成员通过多种形式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走好中国道路、实现民族复兴的信心。继续深化无党派人士 “学党史、跟党走”主题教育,持续开展以“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开展“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指导宗教界深入开展“三爱”主题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统一战线献礼党的二十大”主题宣传,抓好专题化学习、主题化宣传和系列化活动,营造全县统一战线喜迎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把统一战线成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三是持续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条例》学习宣传方案,持续开展《条例》及我省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各级各部门贯彻《条例》的经验做法,加强典型示范引领。全面梳理我县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存在的问题,做好中央、省、市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检查的迎检工作,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四是助力西盟高质量发展。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聚焦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中心任务和“十四五”规划实施,深入调研、 建言资政。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乡村振兴,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和光彩事业。鼓励支持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挥智力优势,在科技攻关、创新创造等方面有所作为。加强港澳台同胞、海内外重点侨商和专业人士的联谊团结。  

五是防范化解统一战线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做好统战系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防范统战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政策发布、重要会议召开,深入排查涉民族宗教及涉海外统战工作等领域风险隐患,制定工作预案,统筹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应对处置和有效舆论引导工作。继续开展依法查处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打击取缔宗教领域非法组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互联网宗教治理专项工作。密切关注各领域党外人士思想动态,通过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等做好教育引导。关注研判民营经济领域存在的政治风险和经营风险,及时发现、预警,做好防范工作。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机关网络安全工作。  

2.进一步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  

推动我县多党合作事业取得新成效。贯彻落实《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有关政党协商形式、协商机制和制度保障,认真落实政党协商计划,协调支持好民主党派成员省、市组织开展考察调研、民主监督、建言资政。持续抓好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三个文件以及省委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协助民主党派成员加强自身建设。  

3.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县委民族工作会议。制定出台我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学习培训。  

二是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铸牢中华民族 共同体意识示范县试点创建指标体系,举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大力弘扬西盟县民族团结盟誓塔精神这个云南弥足珍贵的红色基因及优良传统,探索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依托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开展多层次、全覆盖培训,推动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暨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按照省、市民宗委要求开展好各族青少年交流、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关活动。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快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年内实施完成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项目1个,文化精品工程项目1个。组织参加普洱市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三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推动“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的贯彻落实,创新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和抓手,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力争创建成为第二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推进第四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 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大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乡(镇)和村寨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年内计划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个,市级示范单位3个和模范个人7人,县级示范单位10个和示范户140户。  

四是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召开全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推进会。做好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专班办公室的相关工作。研究制定西盟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指标体系,指导六个沿边乡(镇)完成14个边境村“一村一方案”,编制 全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规划,做好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4.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  

一是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深化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理解把握。召开全县宗教工作会议。制定出台《西盟县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央统战部、省委统战部和市委统战部有关部署,开展重点领域宗教工作专项检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回头看”。

二是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认真落实《普洱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中长期规划》。持续开展“五进”宗教场所活动,全面提高活动覆盖面。积极探索建设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点,开展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活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管理,在宗教界深入开展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落实爱国宗教人才培养计划,逐步培育一批精通经典教义、精通中华优秀文化的高层次“双通”人才。指导宗教界加强解经讲经工作,推动优秀成果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推进宗教中国化实践问题专题调查。  

三是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体系相关文件。指导全县性宗教团体及时修订完善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教。推动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全民普法工作内容。稳妥有序组织完成县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  

四是推动解决宗教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渗透蔓延专项工作。认真落实《普洱市联合处置非法宗教活动工作机制》、《普洱市开展2022年抵御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巩固伊斯兰教领域“三化” 治理成果及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成效。依法打击境外利用宗教渗透活动,坚决遏制基督教向未成年人、学校的渗透蔓延,深化佛教商业化治理。开展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5.围绕“两个健康”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适时开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相关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教育引导,打造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组织参加全市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和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培训班。依托工商联搭建服务民营企业的平台载体,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完善政企常态化长效化沟通机制,深入企业调研,及时反映意见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家投身乡村振兴和促进共同富裕,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光彩事业和其他公益慈善事业。  

二是做好工商联换届工作。制定了县工商联换届方案,做好有关人选的提名把关、综合评价和考察工作。加强对乡(镇)工商联换届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和反映工作动态,把好政策关。指导召开县工商联第六次代表大会,加强对新一届执(常)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  

6.稳步推进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统战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无党派代表人士培养使用的办法,研究制定我县落实举措。实行无党派人士认定登记动态管理,促进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规范使用。  

二是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基本情况及思想状况调研,完善相关数据库。举办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培训班。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团结引导,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联谊分会作用,支持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重点调研、民主监督。按照要求,健全完善各项数据库,做好无党派人士推荐工作。  

7.深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县贯彻落实举措。贯彻落实省委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县贯彻落实举措。  

二是深化相关领域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基本情况调查及思想状况研究,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调研。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和召开联谊交流会。举办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训班、联谊交流活动。认真落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规范性文件。拓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了解政策、反映诉求、建言献策的渠道,支持鼓励代表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发挥作用。  

8.做好港澳台统战工作  

一是推进港澳台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爱国爱港力量发展壮大、常住大陆台胞、港澳台海外“独” 促统运动发展,开展新时代港澳台统战工作。  

二是紧扣争取人心做好重点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交往,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民间交流活动。发挥港澳台代表人士政治引领和“双重”政治作用。持续开展“携手港澳台•圆梦彩云南” 线上线下交流活动。  

9.加强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海外统战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县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发挥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协作机制作用,支持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立足职能定位,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稳妥推进海外统战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为侨服务,发挥侨界骨干力量作用。依法履行侨务行政审批职能,切实维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支持海外侨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团结侨胞防疫抗疫,继续做好海外侨胞“双稳”工作,推进“暖侨行动”常态化。贯彻落实省委即将出台的关于规范海外侨胞代表人士授荣工作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我县贯彻落实举措。引导海外侨胞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西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讲好中国故事、西盟故事。  

三是推进涉侨民间外宣和民间华文教育工作。深化涉侨民间外宣工作,开展好与海外华文媒体的合作,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扩大中华优秀文化、我县民族文化在周边国家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学习贯彻《国家海外华文教育工作发展规划(2021—2025)》及我省实施方案。  

10.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进一步发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制定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力量配备,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指导各乡(镇)做好统战工作,抓好县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扎实做好党外人士安排。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做好县级人大、政协换届中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工作。做好工商联和有关群团组织、统战团体中党外人士的推荐、选举、协商工作。  

11.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  

一是发挥党的建设引领作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构建主体明确、职责清晰、上下衔接、环环相扣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党员培训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巩固提升党支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县委具体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云 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持续转作风、严纪律、优服务。  

二是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统战干部队伍。围绕 “防风险、补短板、出亮点”的工作思路,抓好干部政治、思想、能力、作风建设,着力提高统战干部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推动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成为统战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与多岗位锻炼。  

三是推进市综合考评反馈问题和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市综合考评工作要求及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做好综合考评反馈问题和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逐条逐项、对标对表,按照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  

四是抓好统一战线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有关要求,落实统一战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统一战线各领域切实履行思想政治引导首要职责,积极完善统战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统战系统宣传工作沟通合作等机制。聚焦民族、宗教和党外人士等统一战线领域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多渠道收集舆情信息,加强舆情研判会商,做好事件处置和舆论引导,牢牢守好统战工作防风险阵地。

四是推进其他工作。做好全县统战系统电子政务内网接入建设。加强统战系统国家安全工作,严格保密管理,开展国家安全和保密教育培训。统筹抓好全面深化改革、综治维稳、精神文明、依法治县(法治建设)“八五”普法、政务服务、信访、老干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港澳台海外事务科、非公经济科、民族宗教一科、民族宗教二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盟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西盟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8人(离休1人,退休7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1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1.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576777.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6777.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22年收入6415309.53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38531.83元,下降28.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38531.83元,下降28.6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的各项项目资金纳入县级统筹使用,所以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576777.70元。其中:基本支出4051061.70元,占总支出的88.51%;项目支出525716.00元,占总支出的11.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38531.83元,下降28.6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0958.43元,下降16.85%;项目支出减少1017573.40元,下降65.9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的各项项目资金纳入县级统筹使用,所以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51061.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89716.23元,占基本支出的91.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1345.47元,占基本支出的8.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571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300元。

2、其他民族事务支出:35400

3、其他统战事务支出:31824.8

5、死亡抚恤:44819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6777.7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的6415309.53元对比,减少1838531.83元,下降28.66%。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的各项项目资金纳入县级统筹使用,所以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36760.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090035.61元;民族事务支出35400组织事务支出10300统战行政运行49200其他统战事务支出51824.8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2043.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39857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4741.12元;死亡抚恤495147.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9.5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7973.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48928;事业单位医疗23792.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4745.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506.6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元,决算为55723.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55723.4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元,支出决算为55723.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55723.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支出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资金使用用途,尽量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4276.53元,下降65.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276.53元,下降3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000.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资金使用用途,尽量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723.4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723.4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2023年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实际用于公务用车2辆)。较202280000元,减少24276.53元,下降了30.35%。主要用于保障统战部和民宗局业务下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 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345.47元,比上年增加15622.47元,增加4.52%,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部(局)的业务量较2022年有所增加,所以行政运行经费支出较2022年增加。我局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县委统战部和县民宗局两个机关正常运行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10937.4元,其中,流动资产68902.21元,固定资产42035.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7209.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37209.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26平方米,账面原值14300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9276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3项,账面原值40864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8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800.0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没有存在挪用和超支的情况。在财务管理上,资金由西盟县财政局统一规范管理,按单位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统一授权支付。

(二)带动地方政府投入情况

2023年度,工作经费主要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和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稳定中,当地政府部门在基层保运转上给予了统战部和民宗局0元,缓解了我县统战事务和侨联工作及民族宗教工作办公经费的紧张局面。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统一战线意识形态工作,巩固统一战线的共同思想基础。组织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云南统一战线知识系统考试,加强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平台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统战会议精神以及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狠抓落实,总结经验。二是召开全县统战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以及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总结经验,部署本年工作任务。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坚持每周一行政学习例会制度,及时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同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安排本周工作任务,提高干部职工个人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效率和统战系统整体形象。

质量指标。把民族团结示范村、整村推进、农村道路硬化、美丽乡村建设、兴边富民、五小水利、产业扶贫、中低产田改造、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优先安排到民族团结示范区。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使农村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得到进一步改观,人居环境进一步得到美化,民族文化体育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有所加快,农民经济收入不断增加,少数民族群众素质得到提高,有效地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

时效指标。西盟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实施项目的时间是一年,202311日到20231231

成本指标。通过到乡(镇)调研、调查了解,围绕六大体系内容编写“十四五”规划,并积极向省市汇报对接;以四镇两乡抵边行政村(社区)的自然村为重点,选择14个自然村(社区),129个村民小组,按照建设产业支撑型示范村、建设文旅融合型示范村、建设生态宜居型示范村、建设边贸助推型示范村、建设睦邻友好型示范村5种类型,建成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高质量边境小康示范村。在中课镇永不落村二组永埂组组织实施边境小康示范“文旅融合型”试点项目建设,高标准编制规划,按照文旅融合型示范村建设要求,在挖掘、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农耕文化,利用“互联网+民宿”、“合作社+农户”、“景区带村”等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边关风情游、红色文化游、民族风情游、养生休闲游、农耕体验游等旅游产业,拓展增收渠道等方面编制实施方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经济效益: 始终围绕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推动新形势下统战各项重点工作提质增效、落地落实。一是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示范区建设的全过程,强化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入脑入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民族关系、治理民族事务,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忠诚拥“两个确立”,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根植“四个与共”理念、增强“五个认同”。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校培训、干部教育、党员教育等理论学习必修课,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共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3期。聚焦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这个目标,全领域深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202358日至10日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接受了省级验收。目前,正在积极申报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力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20212023年规划实施的465个项目,已实现全部开工,开工率100%,截至目前,项目完工460个,完工率98.92%。全县6大方面19项指标已全面达标。2023111日接受了省级第三方评估验收。实施完成2“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和2个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深入推进3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项目。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年内建成勐梭社区1个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示范点。二是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加大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力度,加强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训和教育,深入6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界人“四条标准”“崇俭戒奢”、“五个认同”、“四史”实践教育活3350人次。配合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非法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等排查2次。开展非法传教排查11次。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执法检查5次,危房安全排查3次,开展消防培训370人。认真排查分析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因素及存在隐患工作,开展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研判分析4次。加强对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宗教场所管理员、信教群众、外籍僧人等信息核查,及时核对更新错误的信教群众名册,对3名驻寺外籍僧人已遣返回国。三是有效促进“两个健康”。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等主题教育。建立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2处。认真开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31名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38家民营企业。扎实开“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年内走访企业33家,助企纾困5次,收集困难问题33个,现场解答28个,解决问题5个,问题办结率达95%以上。积极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民营企业挂钩帮扶9个村(社区),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参与乡村振兴和绿美乡村建设捐助资金19.3万元。四是做好党外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坚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外人士挂钩联系制度,统筹抓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探索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建立健全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累计认定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65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30人。建立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服务基地1个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2个。五是做好港澳台侨和海外争取人心工作。建立台侨海外统战联谊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台侨代表人士座谈会和登门入户慰问。深入开展侨情摸底调查,建立完善代表人士数据库。建设完成勐梭社“侨胞之家”。深入推进“暖侨行动”常态化。定期走访调研台侨企业,协调解决养老、医保、子女入学等困难问题6件,处理归侨侨眷(属)维权事件5起。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归侨侨眷、台属共108人。通过“西盟统战”微信公众号,推送时事政治、涉侨政策、家乡发展变化等信息20余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国家建设和发展,增强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自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全县各族群众满意度在10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设进度相对较慢。

2.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二)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1.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1)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加强对经济业务的审核,确保会计核算及时、真实、准确、合法。

2)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部门和人员,建立资产明细账和台账,严格资产购置、管理、使用、报废等程序,定期清理各项资产,做到内容完整、账实相符。

3)适度增加财政投入。根据全县各乡镇、各个单位的统战事务、华侨事务和民族团结的业务的需要,适度增加项目资金的投入,使我县的统战和民族工作更上一层。

4)加强绩效管理。健全相关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逐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跟踪监控,提升绩效评价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单位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每年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情况按财政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公开。

(四)对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无意见。

(五)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无意见。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 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900730801111

 

  
附件【西盟佤族自治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西盟佤族自治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决算公开表.xlsx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