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8号)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精神,西盟县全面启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初步划定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对《关于划定西盟佤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意见建议。
一、公示内容:包括起草说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示意图、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方式: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meng.gov.cn/)。
三、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
四、参与方式: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五、邮寄地址: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勐卡路329号西盟县水务局(请在信封上注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示”字样),邮政编码:665700。
六、电子邮箱:xm2148@163.com
西盟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1:西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起草说明
附件2:西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
附件3:西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