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结果的公示
为强化野生动物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有效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加强对狩猎活动的管理,并依法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西盟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起草了《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3月4日书面征求各乡(镇)、县属各部委办局意见,至3月10日止,收到7个乡镇以及县公安局、县检察院书面回复,均为无意见;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4月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西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