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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盟佤族自治县 2023 年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3年12月20日 08:02  点击:[]

 





西政发〔 2023 〕83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盟佤族

治县 2023 年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 、省委、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落 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3 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 施的通知》和《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 2023 年推动经济稳进提 质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西盟县实际,本着“ 大干大支 持、少干少支持 、不干不支持 ”的原则 ,制定了《西盟佤族自治 2023 年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 ,该措施已经县第十三届人民 政府第 25 次常务会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贯彻

落实。



附件: 西盟佤族自治县 2023 年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






西盟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12 12  日印发



















附件


西盟佤族自治县 2023 年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 、省委、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落 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3 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 施的通知》和《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 2023 年推动经济稳进提 质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西盟县实际,本着“ 大干大支 持、少干少支持 、不干不支持 ”的原则,制定以下稳增长政策措

施。

一、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严格落实西盟县 2023 年县处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责任机 由县委 、县政府督查室牵头 对年内的 47 个重点项目和固 定资产完成进度进行督查。对涉及的乡(镇)、部门按固定资产 投资目标完成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分类别给予工作经费奖补,具 体为:一是按照《西盟佤族自治县“追赶跨越大比拼 ”亮牌活动 工作方案》年度投资目标 乡(镇)、部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给予 2 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每超 10个百分点追加 1 万元工作经 费奖励 二是对年内累计完成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乡(镇) 部门 由县级安排 20 万元 ,按照对全县投资贡献率予以工作经 费奖励,奖励额度=完成投资/奖励对象投资总额×20 万元。三是

依据《西盟县 2023 年县处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责任工作方案》



(西政办发〔 2023 36 重点前期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的责任乡(镇) 、部门给予每个项目 2500 元的工作经费奖   竣工类、在建类、新开工类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责任乡(镇)、 部门给予每个项目 5000 元的工作经费奖励 。(牵头单位: 县发  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

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 责)

二、全力稳住农业基本盘

树牢粮食安全观,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保持稳定。 一是对今年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的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5 万元、3 万元的奖励;二是对已  获得国家、省、市三级龙头企业且近三年累计带动农户超过 200  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3 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县  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

责)

三、全力奖励工业企业提档升级

一是对年内新建投产纳规的工业企业 给予 一次性 20 万元 奖补 二是对年内升规的工业企业 给予 一次性 15 万元奖补 三是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单季度产值同比增速每超 10个百分 点给予2 万元奖励 ,每户企业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 10 万元 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除加强业务指导服务、落实减税降费支

持政策外 根据助企纾困有关政策酌情给予奖补。(牵头单位: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

四、全力奖励建筑业提质增效

加快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对年内新入库资质建筑企业一 次性奖励 5 万元; 对我县已资质建筑业企业 采取 产值奖励 的激励机制,年内建筑业企业产值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核准 的数据为准 ,具体为: 一是建筑业企业年度总产值达到 3000 元的,给予 一次性奖励 3 万元;二是建筑业企业年度总产值达到 5000 万元的 给予 一次性奖励 5 万元; 三是建筑业企业年度总 产值达到 10000 万元的 给予 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四是建筑业 企业年度总产值达到 15000 万元的 给予 一次性奖励 15 万元;  五是建筑业企业年度总产值达到20000 万元及以上的给予 一次 性奖励 20 万元 六是对非统计建筑业企 除落实减税降费 融资贷款等优惠政策外 行业部门要加强日常联系和培训指导, 鼓励其依法申请资质许可。一年当中单个企业 一次性奖励不超过 20 万元 本条奖补就高不就低 不重复不累加 。(牵头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

五、全力推动服务业提速发展

一是加快培育限上商贸企业和重点服务业,在落实省、市政 府关于内贸销售奖励政策的基础上 推进 农贸分离 贸分 对年内新升限的 农贸分离 贸分离 企业 给予 一次 性 5 万元奖励 二是对批发、零售 、住宿、餐饮年度新升限企业

每户给予 一次性3 万元的奖励,对批发、零售 、住宿 、餐饮月度



新升限企业每户给予 一次性5 万元的奖励 三是对批发、零售、 住宿、餐饮新升限大个体每户给予 一次性2 万元的奖励;四是   服务业(不含商贸业)新升规企业每户给予 一次性5 万元的奖励 五是对西盟县限额以上批发、零售 、住宿 、餐饮四大类行业,年   度销售(营业)额增速在 10%—20%(不含20%)的企业和大个  体分别给予一次性 2 万元、1 万元的奖励 ,年度销售(营业)额   增速在 20%—30%(不含30%)的企业和大个体分别给予 一次性   3 万元、2 万元的奖励,年度销售(营业)额增速在 30%(含 30% 以上的企业和大个体分别给予一次性 4 万元 3 万元的奖励    对限额以下的商贸业企业 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相关惠企政  并按照《西盟县关于支持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等文件给予相应支持 。(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   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按职责分工 负责)

六、全力激发企业稳产扩能增效

一是加快推进省、市、县市场主体倍增计划 ,落实新开办企 3 枚公章刻制费用(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专用 章)由县级财政奖励政策;二是县财政安排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 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对实际投资 1000 万元以上 有市场 提高供给质量、促进传统优势产业的产品升级、稳产扩能、工艺 装备提升、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技术改造项目 ,以及促进生物

医药和大健康、新材料和信息技术、食品和消费品制造等新兴产



业发展壮大的项目,给予每户 一次性5 万元的奖励,重点支持县  域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绿色发展,对  首次评审认定为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质量标杆企业或绿 色企业、绿色工厂的企业 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5 万元的奖励。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市场主体倍增领  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

政局、县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七、全力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一是聚焦产业发展 、重点项目建设 、重点企业融资,定期组  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议,实行全周期 一站式金融服务,对符合条  件的融资项目在贷款规模、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支持。 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对上年享受小微企业金融贷款税收优惠的税  款,全部或部分让利给小微企业。三是对于 些规模较大的涉农  创业、发展农业产业的个体或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银行  考察认定,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在发展经营过程中,存在发展  资金不足或流动性资金紧缺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  30 万元以下的 可结合用途选择创业贷 肉牛贷   农贷 工匠贷 等项目;在 3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含)以下的, 可采取 政府+担保公司+银行+ 市场主体 的形式帮助个体或企业  融资,以上贷款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可享受利息优惠或财政  补贴 以具体执行政策为准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中国人民

银行西盟县支行,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



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和科 学技术局、县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西盟县税务局、中国农 业银行西盟县支行、西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乡(镇)人民

政府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负责)

本奖补措施适用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和社会声誉,近 3 年内无重大质量 、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 等事故以及违法、违规 、违纪行为的组织,反之不予奖补。同级 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

发展。

以上政策适用期限为2023 1 1  日至 202312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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