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发〔 2023 〕83 号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盟佤族
自治县 2023 年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 、省委、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落 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3 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 施的通知》和《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 2023 年推动经济稳进提 质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西盟县实际,本着“ 大干大支 持、少干少支持 、不干不支持 ”的原则 ,制定了《西盟佤族自治 县 2023 年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 ,该措施已经县第十三届人民 政府第 25 次常务会研究同意 , 现印发给你们 , 请认真抓好贯彻
落实。
附件: 西盟佤族自治县 2023 年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
西盟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12 日印发

附件
西盟佤族自治县 2023 年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 、省委、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落 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3 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 施的通知》和《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 2023 年推动经济稳进提 质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西盟县实际,本着“ 大干大支 持、少干少支持 、不干不支持 ”的原则,制定以下稳增长政策措
施。
一、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严格落实西盟县 2023 年县处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责任机 制 , 由县委 、县政府督查室牵头 , 对年内的 47 个重点项目和固 定资产完成进度进行督查。对涉及的乡(镇)、部门按固定资产 投资目标完成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分类别给予工作经费奖补,具 体为:一是按照《西盟佤族自治县“追赶跨越大比拼 ”亮牌活动 工作方案》年度投资目标 , 乡(镇)、部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给予 2 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每超 10个百分点追加 1 万元工作经 费奖励 ; 二是对年内累计完成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乡(镇) 、 部门 , 由县级安排 20 万元 ,按照对全县投资贡献率予以工作经 费奖励,奖励额度=完成投资/奖励对象投资总额×20 万元。三是
依据《西盟县 2023 年县处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责任工作方案》
(西政办发〔 2023 〕36 号) , 重点前期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的责任乡(镇) 、部门给予每个项目 2500 元的工作经费奖励 , 竣工类、在建类、新开工类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责任乡(镇)、 部门给予每个项目 5000 元的工作经费奖励 。(牵头单位: 县发 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
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二、全力稳住农业基本盘
树牢粮食安全观,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保持稳定。 一是对今年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的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5 万元、3 万元的奖励;二是对已 获得国家、省、市三级龙头企业且近三年累计带动农户超过 200 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3 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县 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 负
责)
三、全力奖励工业企业提档升级
一是对年内新建投产纳规的工业企业 , 给予 一次性 20 万元 奖补 ; 二是对年内升规的工业企业 , 给予 一次性 15 万元奖补 ; 三是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单季度产值同比增速每超 10个百分 点给予2 万元奖励 ,每户企业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 10 万元 。 四 是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除加强业务指导服务、落实减税降费支
持政策外 , 根据助企纾困有关政策酌情给予奖补。(牵头单位: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
四、全力奖励建筑业提质增效
加快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对年内新入库资质建筑企业一 次性奖励 5 万元; 对我县已资质建筑业企业 , 采取“ 产值奖励” 的激励机制,年内建筑业企业产值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核准 的数据为准 ,具体为: 一是建筑业企业年度总产值达到 3000 万 元的,给予 一次性奖励 3 万元;二是建筑业企业年度总产值达到 5000 万元的 , 给予 一次性奖励 5 万元; 三是建筑业企业年度总 产值达到 10000 万元的 , 给予 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四是建筑业 企业年度总产值达到 15000 万元的 , 给予 一次性奖励 15 万元; 五是建筑业企业年度总产值达到20000 万元及以上的给予 一次 性奖励 20 万元 。六是对非统计建筑业企业 , 除落实减税降费 、 融资贷款等优惠政策外 , 行业部门要加强日常联系和培训指导, 鼓励其依法申请资质许可。一年当中单个企业 一次性奖励不超过 20 万元 , 本条奖补就高不就低 , 不重复不累加 。(牵头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
五、全力推动服务业提速发展
一是加快培育限上商贸企业和重点服务业,在落实省、市政 府关于内贸销售奖励政策的基础上 , 推进“ 农贸分离” 、“ 工 贸分 离” , 对年内新升限的“ 农贸分离” 、“ 工 贸分离” 企业 , 给予 一次 性 5 万元奖励 ;二是对批发、零售 、住宿、餐饮年度新升限企业
每户给予 一次性3 万元的奖励,对批发、零售 、住宿 、餐饮月度
新升限企业每户给予 一次性5 万元的奖励 ; 三是对批发、零售、 住宿、餐饮新升限大个体每户给予 一次性2 万元的奖励;四是对 服务业(不含商贸业)新升规企业每户给予 一次性5 万元的奖励 ; 五是对西盟县限额以上批发、零售 、住宿 、餐饮四大类行业,年 度销售(营业)额增速在 10%—20%(不含20%)的企业和大个 体分别给予一次性 2 万元、1 万元的奖励 ,年度销售(营业)额 增速在 20%—30%(不含30%)的企业和大个体分别给予 一次性 3 万元、2 万元的奖励,年度销售(营业)额增速在 30%(含 30%) 以上的企业和大个体分别给予一次性 4 万元 、3 万元的奖励 。六 是对限额以下的商贸业企业 , 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相关惠企政 策 , 并按照《西盟县关于支持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等文件给予相应支持 。(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 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按职责分工 负责)
六、全力激发企业稳产扩能增效
一是加快推进省、市、县市场主体倍增计划 ,落实新开办企 业 3 枚公章刻制费用(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专用 章)由县级财政奖励政策;二是县财政安排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 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对实际投资 1000 万元以上 , 有市场 、 提高供给质量、促进传统优势产业的产品升级、稳产扩能、工艺 装备提升、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技术改造项目 ,以及促进生物
医药和大健康、新材料和信息技术、食品和消费品制造等新兴产
业发展壮大的项目,给予每户 一次性5 万元的奖励,重点支持县 域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绿色发展,对 首次评审认定为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质量标杆企业或绿 色企业、绿色工厂的企业 , 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5 万元的奖励。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市场主体倍增领 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
政局、县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七、全力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一是聚焦产业发展 、重点项目建设 、重点企业融资,定期组 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议,实行全周期 一站式金融服务,对符合条 件的融资项目在贷款规模、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支持。 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对上年享受小微企业金融贷款税收优惠的税 款,全部或部分让利给小微企业。三是对于 一些规模较大的涉农 创业、发展农业产业的个体或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银行 考察认定,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在发展经营过程中,存在发展 资金不足或流动性资金紧缺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四 是在 30 万元以下的 , 可结合用途选择“创业贷” 、“ 肉牛贷” 、“蔗 农贷”、“ 工匠贷” 等项目;在 3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含)以下的, 可采取“ 政府+担保公司+银行+ 市场主体” 的形式帮助个体或企业 融资,以上贷款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可享受利息优惠或财政 补贴 , 以具体执行政策为准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中国人民
银行西盟县支行,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
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和科 学技术局、县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西盟县税务局、中国农 业银行西盟县支行、西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乡(镇)人民
政府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负责)
本奖补措施适用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和社会声誉,近 3 年内无重大质量 、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 等事故以及违法、违规 、违纪行为的组织,反之不予奖补。同级 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
发展。
以上政策适用期限为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