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普办通〔2023〕52号)、《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的通知》(普环督办字〔2023〕62号)以及《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提醒函》(普发改资环函〔2025〕100号)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4日起至2025年9月11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完成情况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西盟县发展和改革局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通讯地址:西盟佤族自治县勐卡路221号,邮编:665700,举报电话:0879-8342097。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完成情况公示表
西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