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普洱市行政村污水治理率低。截至2023年3月,普洱市993个行政村中仅有318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污水治理率32.02%,比全省平均水平低9.42%,在全省16个州(市)中排名第13位。”问题,西盟县高度重视,秉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工作理念,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印发执行《西盟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现将“西盟县行政村污水治理率”
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顶层设计,夯实“干”的基础
坚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盘子,实施三个机制高位推进。一是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成立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小组,印发实施了《西盟佤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和《西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明确具体任务,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项工作。二是建立考核评比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考核,通过考核方式压实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最美乡镇、最美村寨、最美家庭“三个最美评选”,通过资金奖励的方式鼓励乡镇、村组和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污水治理。推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红黑榜”和“积分制”,通过红榜表扬、黑榜批评、积分换物的方式推动农村污水治理。三是建立督查曝光机制。将农村污水治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内容之一,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实行月督查、月曝光、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倒逼工作落实落地。
(二)突出分类治理,把准“进”的方向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推进的思路,对全县村寨进行四类划分,实施差异化处理。一是对城镇周边的村庄,采用纳管处理模式,通过“以城带村”“以镇带村”的方式延伸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将农村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二是对远离城镇但人口规模较大每日产生污水较多的村庄,采用集中处理,建设集中式处理设施。三是对远离城镇且人口规模相对较小的村庄,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四是对村庄人口规模小,群众较为分散的村庄,采用资源化利用处理模式,由单户或区域将污水收集,通过建设化粪池对污水进行发酵处理后引入周边园地,用于果蔬种植浇灌,实现废水回收利用。
(三)突出项目引领,实现“质”的突破
坚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乡村振兴重要内容进行推进。研究用好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按照上级给一点、本级出一点、社会投一点的思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整合帮扶衔接资金、鼓励民间投资。
(四)突出合力运管,确保“建”的成效
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打造“政府+企业+群众”多元共治管护模式。一是加强政府监管。出台《西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的高度确定乡镇和村两委管护主体责任。将16个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纳入监测,不断加强设施运维监督管理。二是强化企业担当。明确企业建设质量保障制,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质量保障期1年,并组织不少于2名群众进行运管培训,确保群众具有运管能力。三是转变群众观念。坚持当下建和长久用相结合,将爱护污水治理设施纳入村规民约,加大宣传引导,强化主人翁意识,形成“建、管”一体的长效机制。
二、问题整改结果
近年来,西盟县秉持“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原则,全面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36个行政村319个自然村中,已完成25个行政村183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行政村治理(管控)率达69.44%,根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一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函》,西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高于“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58.8%以上”水平。
西盟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