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普洱市部分县(区)矿山企业管理不严,在用矿山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不力。砂石料矿山生态恢复迟缓拖沓,矿区土石大面积裸露,现场满目疮痍。”的问题,西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秉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工作理念,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对标对表进行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西盟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融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将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贯穿于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的全方位、全过程,由点到面、集中连片推动绿色矿业发展,构建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良性发展的矿业行业,为西盟县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奉献力量。
二是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4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县域内的矿山企业对照督查反馈问题清单逐一核实,认真开展核实与整改工作。
三是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4月2日组织召开西盟县矿山企业联席座谈会,组织学习《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关于及时开展全省矿山生态修复情况排查整改文件工作的紧急通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普资规通〔2024〕34号)文件、《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过期矿业权纳入自行废止数据清理有关材料的提醒函》(云自然资办便笺〔2024〕158号)文件等。分析研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各矿业权人必须认真按文件要求做好矿山开采、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边开采、边复绿”的要求,全面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四是坚持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求矿业权人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的重要指示精神,矿业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行业发展。必须按照整改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制度,在开采的同时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五是自然资源局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加大检查抽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到矿山检查矿业权人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建立“边开采、边治理”长效机制。
二、问题整改结果
西盟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
目前对正在生产的5家矿山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都已全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到“边开采、边治理”。5月以来,矿业权人根据天气情况按要求开展复垦复绿工作。情况如下:西盟县竹鲁饰面用大理石矿已经培土2万立方,复垦面积15亩,复绿面积8亩;西盟县力所乡南亢村富倮灰岩矿毁损地块地面分成3台复垦,面积约11亩;秧落采石场培土7500立方米,复垦约18亩;95采石场已按方案要求对损毁地块开展复绿工作,复绿面积约30亩;西盟恒盟石材开发有限公司复绿面积约10亩。
下一步,西盟县将继续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要求,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的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整改更加有力有效。
西盟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