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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2024年03月25日 17:35  点击:[]

 

所属栏目:环保督察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办通〔202172号)和《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普环督办字〔202160号)文件要求,西盟县坚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坚决有力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现将反馈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情况

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云南省生态环境脆弱,加上一些地方过度开发利用、局部地区天然林面积减少、林下种植等因素,野生动植物原生境退化、种群孤立、数量下降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受威胁高等植物种类约2600余种。其中,滇东南和滇西北地区仍然存在传统采集利用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情况,三七、杜仲等野外种群消失,石斛、野生稻等分布点急剧减少。绿孔雀等珍稀动物栖息地破碎化问题突出,种群恢复缓慢。

二、整改措施

1.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2021年底前初步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天上看,地下核,及时督,即时查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从严控制项目征占用天然林、调整保护级别等行为;配合完善《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并严格落实,强化监测管理。

2.加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拯救保护。2021年底前,结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15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加强科普宣传,完善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2025年底前,针对境内特有的1—2种极小种群保护物种开展野外生境监测,根据受威胁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方案,申请专项经费,采取就地、近地或迁地保护措施,确保受威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杜仲、三七、野生稻的种质资源保存,适当条件下进行野外回归,促进野外种群恢复。

3.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加快推进亚洲象栖息地保护与修复,以国有林和集体林为主选取适宜的地点,建设亚洲象固定栖息地,补充亚洲象食源,贯通迁移通道,保障亚洲象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科普宣传,通过悬挂宣传牌,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讲座等方式,向群众科普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相关知识和保护工作的必要性,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划定自然保护地,加强监管,就地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三是西盟行政区域内无野象活动情况,已加强对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在农村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把此项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农村群众对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的知晓率




西盟县人民政府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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