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佤族自治县关于开展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规范地下水开发利用秩序,防范地下水超采与污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县水务局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工业企业、服务行业、建筑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种植养殖户、城区别墅及自建房住户等各类取用水主体。
二、整治时间
自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9月30日。
三、整治内容
1.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
2.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3.取水许可证到期未延续;
4.取水计量设施管理不规范;
5.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未经审批取用地下水;
6.不再使用的地下水取水工程未及时封闭或封闭不规范;
7.地热水、矿泉水取水手续缺失。
四、整治方式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可能存在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的取用水主体开展排查,覆盖工业企业、服务业经营主体、建筑业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农业种植养殖户、城区别墅及自建房住户等各类主体,排查发现违法取用地下水的用水主体后,应当逐一登记造册,及时报送县水务局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报送一起,随时发现、随时上报。
(二)县水务局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排查整治,对存在违法凿井、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擅自变更取水用途、破坏水利工程和计量设施等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将依照《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县水务局:0879-8344070
勐梭镇:0879-3061090
勐卡镇:0879-8222775
中课镇:0879-8315004
新厂镇:0879-8311080
翁嘎科镇:0879-8319004
力所乡:0879-8316018
岳宋乡:0879- 8220003
特此公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