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公示
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22条“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的相关规定,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1个工程建设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的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30日,即从2026年6月3日起至2026年7月2日止。若下列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相关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
投诉地址:云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勐卡路138号
投诉电话:0879-8345267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将向申请单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原件。
本次公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 |
|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建设地点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
1 | 西盟县大黑山通道建设项目(EPC)项目 | 云南鑫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云南建设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西盟县勐卡镇娜妥坝 | 2022.06.10 | 2026.04.10 |
|
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