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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组织机构信息公开

 

 

2021年03月04日 11:07  点击:[]

 

所属栏目:政府组成部门

西盟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组织机构

信息公开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普室字〔201911号)和《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西发〔20192号)精神,设立西盟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西盟佤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牌子。

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接受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

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战略规划,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依法对乡镇企业进行管理,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与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龙头企业发展。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实施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动物产品安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管理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指导动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检疫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拟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计划。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县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抓好农业科技创新;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参与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西盟县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含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开发建设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科技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立项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使用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发展基金。

(十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行政审批项目,以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十)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二、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机关政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信访、保密、保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综合性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对外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负责组织综合问题的调研,起草部分综合性文件、报告;管理机关内部事务;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共青团、工会、妇女、老干部、精神文明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系列初级职务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推荐上报工作;负责局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指导管理全局系统农、牧、渔、农机业工人技术等级以及技师考评;组织系统农业干部的岗位培训,科技人员继续教育;负责其它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负责拟订种植业(粮食作物、蔬菜、水果)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粮食作物、蔬菜、水果)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统计和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三)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股。组织拟订全县畜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种畜禽管理,审核发放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登记县级畜禽新品种;负责全县畜牧统计预警监测及畜牧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畜牧业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畜牧业结构调整、健康养殖、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饲养;指导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和科技示范,提出畜牧行业有关项目及投资建议,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论证、设计,参与行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指导拟订全县兽医、兽药行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和屠宰场监管;负责审核发放非强制免疫和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动物卫生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依法对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协调全县突发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饲料产品标准的质量监督;指导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负责农业养殖业项目的储备和上报;组织养殖业资源区划,引导养殖业结构调整;编制全县养殖指导性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监督管理;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协调处理渔事纠纷。

(四)科技教育股。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科技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立项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使用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发展基金;负责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乡土人才、农村科技带头人等实用人才培养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申报、鉴定、认定、登记、奖励和推广工作;组织申报专利授权,对授权使用的专利进行保护;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引进国外智力、出国(境)培训政策、计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外国高层次专家、团体吸引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高层次专家引进和服务管理、重大出国(境)培训项目组织实施。拟定对外科技合作交流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与院校有关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科技合作有关工作;指导职业农民培育。

(五)计财股。拟订全县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负责农业系统项目的储备和上报;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制事业费和各项支农资金预算方案,负责全县农业科技费、项目费的划拨安排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科技费、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财产管理、社会保险等工作;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其保值增值。指导全县农业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及体系建设;承担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承包经营责任、财经执法、直属单位负责人离任财务监督,对直属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研究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六)发展规划与农田建设管理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增收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有关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七)绿色食品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乡镇企业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部门规章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负责全县农机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经济发展有关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八)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行政许可。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兼畜牧兽医局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

  1. 领导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任职时间

1

马景明

回族

局长

2016.09

2

魏志平

佤族

副局长(茶特中心主任)

2014.02

3

张基

佤族

党组成员(驻农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2020.01

4

王大能

汉族

副局长(畜牧局局长)

2020.05

5

李克丽

彝族

副局长

2019.09

6

岩专

佤族

副局长

2019.09

7

方芳

彝族

农办副主任

2019.09

五、领导分工

(一)党组书记、局长马景明领导和主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全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王大能。负责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畜牧业统计、农业机械推广、河长制、挂包帮、转走访、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退役军人事务、双拥模范创建,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本单位挂钩点相关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县茶特中心主任)魏志平。负责县茶特中心协助局长工作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克丽。负责机关后勤、计划财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依法治县、档案管理、科技扶贫、保密、综合考评、爱国卫生、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对外合作交流、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残疾人工作、意识形态(新闻)、精神文明(文明创建)、离退休老干部、农业农村系统职称评定、营商环境、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建议提案答复。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组成员、副局长岩专负责农业产业、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粮食生产、科技成果转换、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强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综治维稳(含信访、禁毒防艾、反恐怖、扫黑除恶)、民族团结、种植业统计、绿色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绿色农业和绿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业文化遗产、乡镇企业等工作,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发展产业工作组办公室。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方芳负责:负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运转、政策研究、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其他

单位地址:西盟县勐卡路330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单位负责人:马景明

联系方式:0879-834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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