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旅游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西盟县旅游局是主管全县旅游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设有办公室、规划发展股和行业管理股三个股室。
主要职能是:
(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旅游行业管理的行政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旅行社、旅游饭店、出国旅游、边境旅游、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
(二)拟订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和协调全县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协调配合作好旅游涉外事务和对外联络、交流与合作。
(三)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指导全县旅游区域、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开发与建设;负责全县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协调、安排和管理政府旅游发展资金及其它开发建设资金;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
(四)制定和监督检查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指导、监督旅游定点工作。
(五)监督和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和行政复议;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六)组织、指导全县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七)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劳动、党群工作;指导直属单位、旅游学会、行业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