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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取得新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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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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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全体干部和党员的群众观念,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我县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云南省《十八项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和普洱市二十二项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在深化“三级联创”、 推进“云岭先锋”工程和开展“边疆党建长廊” 建设中。着力打造党组织(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平台,落实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拓展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途径,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使党组织和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团结和凝聚群众,进一步增强活力,发挥作用。 一是健全和完善了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副县级以上干部人均挂钩一个村,直接联系指导最基层工作。县委常委除确定的挂钩联系村以外,还要加强与挂钩村隶属的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搞好包括党建工作在内各项工作的宏观指导、引导和督促。常委深入基层联系点,重点是调查研究,督查工作,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社情民意,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县委明确提出,常委下基层调查研究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天,同时,要根据分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每年至少确定1至2个调研课题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成果,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思想决策、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2007年以来,县委常委累计下基层联系点710天(次),人均70天(次),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42件(次)。 二是推行县级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制度。按照“小事不出村(组),一般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县”的原则,积极探索信访工作的新模式,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县委要求:县委常委每月到基层下访或约访不少于1次。下访或约访中,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采取走访、暗访、现场办公就地解决问题等方法,直面基层干部和群众,解答疑问,调处矛盾。对在下访或约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当场答复处理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处理的,实行领导包案,跟踪督办和限期办结。 三是强化领导干部下基层廉政制度。县委规定:常委要尽量减少参与剪彩、题词、迎来送往、陪会、陪餐等不必要的应酬活动,要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对人民有利的实事,使少说空话、多办实事成为一种社会风尚。涉及全县性的重大活动,由县委办公室根据情况确定县委出席领导。县委领导集体参加的重要活动,由县委办公室根据县委主要领导的意见统一安排。切实做到轻车简从。县级领导下基层工作或调研,严格控制随从人员和车辆。除分管工作的干部和必要的工作人员外,乡(镇)党政领导一律不搞层层陪同,不层层接待。严禁铺张浪费,下村入户工作期间,自带伙食费,禁止白吃白喝,给群众增加负担。 四是建立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各级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采取“一帮一”、“一帮几”的形式,与困难党员结成帮扶对子。目前,有1164名党员干部与1164户困难党员群众结成了帮扶对子,采取捐款捐物、争取项目、技能培训等方式切实给予困难党员群众生活上关心,发展上关注。同时对开展活动情况实行台帐管理,及时记录帮扶措施和效果。 五是拓展范围,强化服务,构建三级服务网络。整合县、乡、村(社区)过去已建立的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居民事务代理中心等资源,在县委组织部、县机关党委建立了县级党员服务中心,乡镇建立服务站,村(社区)建立服务点,构建“一点一站一中心”的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三级网络”,方便群众办事,帮助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也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了党员服务点,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各行业全面推行党员承诺和民情恳谈,在机关推行首问首办制度,在农村和社区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拓展服务群众的渠道和方法。完善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群众接待日制度。建立协调解决问题的机制,着力解决好饮水、行路、上学、就业、就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拓展“困难党员关爱活动”,2007年共筹集98440.40元的困难党员关爱资金,其中:社会摹捐22126.40元,县管党费划入21888.00元,省市拨入54426.00元。将补助对象从农村扩大到社区及其他行业。全年共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群众550户,给予353名60岁以上的农村贫困老党员发放定补资金,发放关爱资金共83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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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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