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特编制了《勐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县级部门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
勐梭镇人民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一)政府领导、机构职能
镇人民政府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二)政策文件、工作报告
1.镇人民政府制发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文件解读。
2.镇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及财政预决算报告。
(三)政府会议
镇人民政府班子(扩大)会议、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
(四)其他信息
1.勐梭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2.监管执法信息: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信息。
3.重大项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4.镇人民政府领导出席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
5.镇人民政府重点工作信息
6.镇人民政府人事任免有关信息
7.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8.民生公益:教育、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信息。
9.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通知公告、事故调查等信息。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meng.gov.cn)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勐梭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及地点
受理机构:勐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勐梭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6657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9—3061090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勐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勐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链接,在线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勐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勐梭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传真号码):0879-3061090
邮政编码:665700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勐梭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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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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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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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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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
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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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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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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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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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单位)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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