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职责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普洱市西盟县龙潭路375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传真):0879—8344407。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
(二)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机制,拟定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规范全县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及行政权力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四)负责县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管理,指导好县属分中心、乡(镇)为民服务站相关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电子政务规划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对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事项的协调和监督;协同窗口派驻部门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年终考评工作,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政务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为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提供后勤保障。
(六)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业务、规范化服务和电子政务技能培训。
(七)负责主持召开联审会,组织县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或指定部门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组织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和代办服务。
(八)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与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处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九)负责监督检查经授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府采购和出让等工作的执行情况;受理和查处申请人、服务对象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的投诉举报,并按职能职责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负责县投资审批服务大厅和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资源整合和抽取工作;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进中心工作的诚信体系建设进行综合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自身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业务活动场内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班子成员
陈跃春 党组书记
苏 艳 局长
卢宗新 党组成员、副局长、行政审批局局长
白丽华 副局长
李振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二)业务督查股。
(三)行政审批股。
(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